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服务机构、社会团体和单位:现将《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等17部门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江苏省加快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优化知识产权服务环境,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保障,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聚焦产业发展,更好发挥知识产权服务效能
1.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与产业融合发展。引导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服务平台聚焦我省“1650”现代化产业体系和“51010”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深入挖掘知识产权数据中的科技、经济、人才等信息,开展专利态势与商标品牌竞争态势分析,发布产业分析报告,积极服务我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各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服务机构要围绕地方优势产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深入开展关键核心技术专利分析预警和重点商标品牌保护风险预警,为产业转型发展提供知识产权服务支撑。
2.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更好发挥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集聚效能,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申报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探索集聚全类别、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功能,整合优质知识产权服务资源,打造“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集聚载体。继续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申报建设省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培育和引进质量优、信誉好、层次高、实力强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服务机构分布可采取“一中心多站点”“物理集聚+线上平台”等多种形式。探索推进特色服务产品的开发,鼓励集聚区在周边工业小镇、产业园区等设立工作站,因地制宜打造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高地。
3.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区域协调发展。支持苏南、苏中、苏北加强跨区域知识产权服务合作交流,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服务业结对帮扶,积极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更好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区域协调发展。积极推进长三角知识产权服务业一体化发展,落实《长三角地区专利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一体化合作备忘录》,共建长三角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跨区域资源互补、维权互助、服务互认和人才互聘,更好促进知识产权服务资源要素流通和融合发展。
4.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支持创新发展。鼓励服务机构积极构建多元化应用场景,发展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为创新主体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解决方案。推动优质服务资源与企业精准对接,鼓励服务机构深度挖掘企业创新需求,帮助企业开展高价值专利布局、商标品牌培育、知识产权风险防范等。推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深度参与高校院所科研创新,主动服务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区域重大创新载体,发挥产学研用服协同创新效应,着力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
5.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持续完善全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载体布局,加强国家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积极申报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国家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推进省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向基层延伸,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设立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力争实现公共服务网点县(市、区)全覆盖。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对接活动,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项目清单,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的可及性和便利化。
6.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国际化发展。强化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和法律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涉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载体和平台。加强南京、苏州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打造知识产权服务业创新发展策源地。鼓励有条件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处,积极吸引国外优质服务机构来我省开展知识产权服务、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积极参与江苏自贸试验区、国际创新产业园等建设,为创新主体提供高水平知识产权国际化服务。
二、聚焦品牌培育,着力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
7.打造品牌化特色化服务机构。加大品牌服务机构培育力度,分领域加强龙头服务机构、规模以上服务机构和特色服务机构培育,到2027年,全省培育20家知识产权服务龙头机构、100家规模以上服务机构。鼓励中小型特色服务机构发展,面向细分领域、特色产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专业化、精细化服务。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产品创新,加强人工智能新技术的开发利用,促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转型升级。培育数据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鼓励其开展数据治理、数据标注、数据合成、合规审查以及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代理、价值评估、流通交易、投融资等服务,助力数据要素高效流通。
8.提升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质量。发布江苏省专利商标代理行业发展状况白皮书,适时公开部分代理机构代理质量数据及排名,推动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行业树立质量为先的竞争导向。严格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专利商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推广相关标准和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切实提高专利代理服务采购管理水平。鼓励专利代理机构将服务内容覆盖到申请前评估、申请后转化运用等环节,进一步提升专利代理服务质量和效益。
9.优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供给。积极吸引优质律师事务所在江苏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研究制定律师事务所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规范,促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质量提升。搭建知识产权律师、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人员交流合作平台,广泛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与法律服务人员的业务交流和研讨活动。支持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构积极参与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风险防控,有针对性地开展海外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预警研究,帮助企业有效规避和应对海外知识产权风险。
10.提高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能力。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参与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支持服务机构开发专利转化套餐式服务和系统化解决方案。推广“互联网+知识产权+金融”模式,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效益。鼓励知识产权评估、交易、代理、法律等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参与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和“专利产业化+认股权”改革,为企业提供风险投资、银行信贷、产品保险、贷款担保、企业上市等全周期知识产权咨询和金融服务,构建良好知识产权金融生态。
11.建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加快省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和综合服务平台迭代升级,不断丰富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数据信息资源,实现知识产权服务全领域、全链条“一网通办”。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建设差异化、特色化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与行业、产业信息互联互通。支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运用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新技术,开发智能化、个性化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和产品,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智能化水平。
三、聚焦行业规范,全面优化知识产权服务环境
12.加强知识产权代理行业日常监管。持续推进知识产权代理质量提升行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持续加大对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新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新执业专利代理师的执业规范指导,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秩序。强化知识产权代理违法行为信息的共享互通,提高跨部门跨区域监管效能。更好发挥信用监管作用,深入开展行业信用评价,严格执行专利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规定,实现信用信息“应归尽归”,信用评价“应评尽评”。
13.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行《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规范》国家标准,探索构建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等级评价指标体系,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指导苏州、南京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城市建设,编制发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规范标准,研究制定知识产权服务业相关业务指引,推广知识产权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规范发展。研究制定《江苏省专利商标代理行业行政约谈规定》,促进专利商标代理行业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14.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保障。推动知识产权行业组织、服务机构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分析利用等工作,提高行业管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大对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优化知识产权项目中涉及知识产权服务相关评审指标,对新获批国家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的单位给予奖补资金支持。各地要积极争取本级政府部门的支持,努力形成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合力。
15.加快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培养。各地要积极探索建设区域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库,实现重点骨干服务人才“一人一档”管理。加快复合型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培育,引导代理、咨询等基础服务人才逐步向维权诉讼、转化运用等方向转移。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高校开展合作,联合建立人才培养基地,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业师资库,提升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水平。推动知识产权学科专业教育与职业发展相互衔接,建立科教融合、产教融合的知识产权育人机制,提高知识产权服务人才综合素质。
16.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业文化建设。更好发挥协会的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功能,引导服务机构树立诚信为本、质量至上的职业追求,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公信力。积极推动落实专利、商标代理禁止性从业行为清单,督促专利商标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商标代理从业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和从业规范。大力倡导以“专业、诚信、优质”为核心的行业服务理念,通过交流研讨、选树典型、媒体宣传等方式增进行业交流、讲好行业故事、提升行业影响,努力营造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本措施自2025年11月9日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1月9日。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