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省级数字经济产业园、数字经济楼宇遴选申报的通知》有关要求,在各单位自愿申报、各设区市审核推荐、省经信厅组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经研究,拟确定第三批数字经济产业园、数字经济楼宇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内,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其中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16日。
联系电话:省经信厅数字经济处0571-87056932;
省经信厅机关党委(纪委)0571-87056763。
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邮编:310007)。
附件:第三批省级数字经济产业园、数字经济楼宇拟确定名单.pdf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5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