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园区工信部门:

为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关于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的工作部署,落实《安徽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分层分级推进智能工厂建设,推动我市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决定开展马鞍山市2025年度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主体在马鞍山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

2.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智能制造水平达到《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附件1)中基础级智能工厂的基础要求、建设内容、建设成效等要素条件。

3.申报主体愿意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平台。通过“惠企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网址为马鞍山市“惠企通”服务平台http://mashqt.cn/#/publicWeb/index(采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打开),系统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5年10月22日8时。

因此次申报为资质认定类申报,不涉及奖补金额,所以请申报主体统一将申报金额填写为“0”。

技术问题联系人:吕依然;QQ:2199809820;联系电话:0555-8352231。(注:请企业务必提前登录惠企通平台完善企业信息,否则将影响申报)

(二)企业申报。申报主体的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水平必须达到GB/T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附件2),按照模板(附件3)编制《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书》,并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确保申报材料要素完整、格式规范、表述清晰,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附件4)。申报主体申报截止时间11月7日。

(三)县区初审。各县区、开发园区工信部门做好100%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工作,核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正常经营、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

(四)推荐上报。各县区、开发园区工信部门于11月14日前正式行文按优先级顺序推荐,同时将基础级智能工厂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5)发送至指定邮箱mgxzbk@163.com。

三、其他事项

1.本次申报不要求企业提供纸质申报书等相关材料,上传的扫描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2.申报的智能工厂项目名称不能命名为“企业全称+智能工厂”,文件命名格式应当为:XX企业-XX智能工厂项目(名称要体现该智能工厂在生产制造等方面的特点)。

3.智能工厂申报认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等工作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企业谨防虚假信息。

联系人:李朝展,崔涛,8355673。

附件:附件.zip

1.《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

2.《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

3.《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书》(模板)

4.申报主体承诺书

5.基础级智能工厂项目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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