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各开发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高校院所科技管理部门、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咸阳市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管理,提升平台建设质量水平和科技创新转化能力,按照《咸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咸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现决定组织开展综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评估对象

    1. 2022、2023年认定的咸阳市重点实验室和咸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 限期整改的咸阳市重点实验室和咸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名单见附件1、附件2)

    二、综合评估方式

   专家评审与现场考察相结合。

    三、综合评估材料要求

    1. 平台依托单位按要求组织填写评估申请书及附件材料,A4格式双面打印(一式四份)分别装订,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于11月4日之前报送市科技局(含电子版)。    2. 平台依托单位对材料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对于有多个依托单位的平台,牵头单位负责综合评估工作的对接。    3. 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填写。

    四、其他事项

    1. 超时报送或不参加综合评估的,评估结果按“不合格”处理。实地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2. 各平台依托单位安排一名联络人,加入“2025年度市级研发平台综合评估工作群”,做好评估工作的沟通联络。

 联系人:王  聪  33286030地  址:咸阳市科学技术局(咸阳市秦都区高科三路中韩产业园A区创业大厦6楼)  附件:

    1. 咸阳市重点实验室评估名单

    2. 咸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名单

    3. 咸阳市重点实验室评估申请书

    4. XXX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附件材料

    5. 咸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申请书

    6. XXX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