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在海淀区范围内依法经营的中小企业,经营规范符合海淀区产业发展导向,无失信行为,且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为中小企业,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型标准。

(二)企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质(2023年1月1日及之后在海淀区新注册的企业除外)。尚未获得国高新资质的企业原则上应在获得支持一年内通过国高新审核并获得资质,其他企业在获得支持一年内国高新企业资质应保持有效。

事项描述

支持条件1:对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新增(含复核通过)国家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支持条件2:对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新增北京市经信局隐形冠军(含复核通过)的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支持条件3:对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新增(含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支持条件4:对于2025年新认定、复核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不含2024年申报但于2025年公告的企业),研发投入达到50万元(含)以上,或研发占比达到10%(含)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2025年海淀区支持科技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申报表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2

企业获得国家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北京市经信局隐形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获奖证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公示、公告通知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3

企业承诺书(加盖公章)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4

企业2024年审计报告,以及近三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5-10-18至2025-11-1023:59:59

办理程序

1.登录中关村科学城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专项申报界面(以下简称“申报平台”www.bjhd.gov.cn/zxzj/)进行网上申报,在线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材料。或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本专项暂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咨询电话

010-88499649、010-88499683

特殊说明

(一)同一申报单位同一内容的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海淀区财政资金支持的,本年度不再重复支持。

(二)申报单位应保证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做出承诺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单位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本项目申报的相关培训、代理申报等活动,任何机构和个人的此类活动与本项目无关。整个申报过程中,我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