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7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分配名额内择优确定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7日至10月2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提出,并留下具体联系方式。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吉林省拟推荐名单

 

 

联系人:邱月

联系电话:15843146320

电子邮箱:jilinip@163.com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5年10月17日  

来源:知产运用处

初审:王智宇

复审:白雪松

终审:周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