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组织申报、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并经漳州市科技局局务会研究决定,现将“漳州市PM2.5-O3复合污染特征及气象条件影响与评估研究”等65个项目列入2025年漳州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文件下达后,申报单位及时将项目经费拨付给申报人。申报单位预留剩余的经费自行处理,可用于获评项目追加配套,也可作为下批次的联合项目资助资金。

    自然科学基金联合项目参照《漳州市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漳科规〔2025〕1号)和《漳州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漳科规〔2025〕2号)进行管理。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不得任意分解资金。各申报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内自然科学基金联合项目管理和验收等工作。项目实施期间,组织项目负责人填报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每年2月底前向市科技局报送项目管理情况报告,以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管理,确保项目按时结题,取得预期的科研成果。

    附件:2025年漳州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项目汇总表

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附件:(漳科〔2025〕73号)漳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5年漳州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项目的通知(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