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聊城市“科技副总”管理办法》(聊市科发〔2025〕11号)文件规定,现对2024年聊城市“科技副总”协同创新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范围

2024年下达的聊城市“科技副总”协同创新项目。

二、绩效评价内容和形式

(一)绩效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运行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主管部门管理情况等。

(二)绩效评价以委托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开展的形式进行。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绩效评价的结果将作为今年聊城市“科技副总”协同创新项目下达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逐个项目、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二)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绩效评价工作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在把握“科技副总”协同创新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基础上,要总结经验做法或问题原因,并提出下一步计划和相关意见建议,务求达到绩效评价工作实效。

(三)把握节点,按时报送。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绩效评价要求,合理安排时间开展绩效评价,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完善项目绩效统计表,经主管部门盖章、主要领导签字后,于2025年10月31日前报送PDF版,同时报送Word和Excel版。如资金未到位,请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情况说明,经主管部门盖章、主要领导签字后,于2025年10月31日前报送PDF版。

联系人:宋康明

联系电话:0635-8378987

邮 箱:lcskjjhezuoke@lc.shandong.cn

   

https://kcycrawlerfile.oss-cn-beijing.aliyuncs.com/2025/10/24/exts/docx.svg附件1:聊城市“科技副总”协同创新项目绩效评价参考提纲.docx

https://kcycrawlerfile.oss-cn-beijing.aliyuncs.com/2025/10/24/exts/xls.svg附件2:聊城市“科技副总”协同创新项目绩效统计表.xls

https://kcycrawlerfile.oss-cn-beijing.aliyuncs.com/2025/10/24/exts/unknown.svg附件3:2024年度“科技副总”协同创新项目明细表.wps

file:////tmp/wps-uos/ksohtml/wps6eGN4D.jpg 聊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