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粤农农规〔2020〕11号)等上位法规政策,2021年,经市政府同意,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联社、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潮州市中心支行联合印发了《潮州市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现文件有效期将至,拟继续实施,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并于2025年11月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规划科。
联系电话:0768-2204148 邮箱:czfzjhk@163.com
附件:潮州市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潮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