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持和深化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22〕67号)和省科技厅等6部门印发《青海省省级科技特派员服务管理办法》(青科发农〔2022〕90号)有关精神,为客观公正考核科技特派员和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工作实绩,充分调动科技特派员的积极性,现就做好2025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青海省2025年度选派的1000名省级科技特派员及108个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二、考核主体

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在汇总服务时间、服务绩效、服务对象满意度等考核指标的基础上,提出对科技特派员和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考核的初步意见,市(州)科技管理部门根据省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平台反馈数据,综合本地区工作难度差异、工作成效水平等因素提出年度考核等次建议,经受理单位初审、省科技厅复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三、考核内容和方式

考核内容包括服务内容、预期目标、服务天数、服务满意度等方面,主要考核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情况。

1.请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询问服务对象等方式,结合平时了解情况,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科技服务情况进行核查,如实填写2025年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年终考核表(附件1),进行初步考核。

2.市(州)科技管理部门根据省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平台反馈数据,综合本地区工作难度差异、工作成效水平等因素,对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填写的2025年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年终考核表进行复核,提出年度考核等次建议,并填写2025年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年终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2025年科技特派员年终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对与县(市、区)不一致的考核意见,须提前做好沟通,并填写情况说明。

四、考核结果

为确保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各考核主体要严格执行考核流程,细致审核材料,并严格按照既定标准划定考核等次。科技特派员的考核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优秀等次不超过总人数的20%。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不超过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总数的20%。服务时间少于20天的科技特派员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特派员及工作站需提供典型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1200字以内,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取得成效等,充分发挥优秀典型作用,促进成果经验交流。

五、其他要求

1.请各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根据考核要求,主动提供考核相关资料。为提高考核工作便捷性、减少考核对象工作量,考核相关资料原则上以电子版为主。对科技特派员个人考核时须充分征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负责人的意见建议。

2.请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将考核后形成的2025年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年终考核表、2025年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年终考核结果汇总表、2025年科技特派员年终考核结果汇总表、考核优秀的特派员和工作站典型事迹材料、市(州)2025年度科技特派员工作总结(附件4)和各工作站2025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附件5)盖章后于11月20日前报送受理单位,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至指定邮箱(逾期不报送取消评优资格)。

六、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杜 帅、包高良 0971-8219306、8233815

(二)受理单位:青海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有限公司

张宇彬18997068750、杨永春18697260142

邮箱:xxspgzx@163.com

地址:西宁市城东区金桥路36号青海科技创新中心10楼1015室

附件:1.2025年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年终考核表.docx

2.2025年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年终考核结果汇总表.docx

3.2025年科技特派员年终考核结果汇总表.docx

4.2025年度市(州)科技特派员工作总结.doc

5.2025年度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总结.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