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汕尾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经组织专家评审,现将2025年度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公示如下:

一、资助项目

2025年度汕尾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共10.1万元,拟资助项目19项(见附件)。

二、异议处理

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以书面形式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并注明真实身份、异议内容和异议理由。其中,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为提高异议处理工作效率,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先将异议内容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swzjbzhk@163.com。

本次异议受理单位为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符合前款规定的异议组织调查核实,作出异议成立或不成立结论并反馈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

三、有关说明

公示期: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4日;

联系人:梁瑜;

电  话:0660-3360599;

地  址:汕尾市城区香州街道金湖路夏楼美地段汕尾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2025年度汕尾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汇总表.xlsx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