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做好我市申报试点城市群工作,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关于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6〕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财政、发展改革部门按照国家、省通知要求,结合本辖区氢能产业发展基础和规划情况,按照应用牵引、场景驱动、因地制宜、协同联动的原则,做好试点申报工作。请将符合通知要求的项目情况、推荐函、承诺书等有关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盖章版)于3月23日前通过OA报送到市工信局,同时抄送市财政局和发展和改革局,电子版通过粤政易报送至联系人。市工信局会同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加强申报工作指导,确保申报工作有序进行。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关于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6〕8号)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高恩源,0759-33266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