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2025年5月,贵阳市获批全国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按照财政部、商务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通知》(财办建〔2024〕21号)要求,为加快推进试点城市建设,现就2025年度贵阳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第三批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让城乡流通网络布局更加合理,流通节点基础设施基本完备,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网络逐步织密织牢,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初步建成,在促进消费、保障民生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骨干流通企业数字化、标准化、绿色化转型逐步加快,供应链协同水平明显提升,流通效率和流通组织能力持续增强。
二、支持方向
(一)推动城乡商贸流通融合发展。支持骨干市场设施升级、信息化改造等,提升集散、跨区域调运和宏观调控水平,加强标准化菜市场改造。支持建设改造区域冷链物流基地,增强冷藏、加工、配送等综合能力,连接农产品产地、销地和集散地,与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产地冷链保鲜设施等错位衔接,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支持商贸流通领域物流标准化、智慧化改造,推广智能仓配、自动分拣、无人配送等设施设备,发展第三方物流,提高流通效率。鼓励加快新设施布局。发展智慧物流,推广智能引导车、自动分拣、无人配送等设施设备,提升流通效率,降低消费成本。
(二)建设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聚焦生活必需品重点品种,建设改造流通保供重大设施,优化网络布局。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保供能力,增强储存、加工、分拣等功能。提高骨干仓储加工配送能力和效率,布局一批区域应急保供中心仓。强化终端网络网点建设,提升末端配送、应急投放能力。完善生活必需品储备调控体系,加强肉、菜、小包装和应急食品等储备建设。改进信息监测和预测预警。建设改造“平急两用”备用场地等,预置部分设施设备。
(三)完善农产品商贸流通体系。支持改造升级乡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完善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促进农村消费和农民收入双提升。支持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站点,发挥邮政、供销和农村经销商网络优势,整合消费品、农资下乡和电商快递资源,大力发展共同配送,降低农村物流成本。鼓励加快新业态培育。发展数智供应链,培育品牌连锁、即时零售、直播电商等新模式,提升消费供给水平。
(四)加快培育现代流通骨干企业。支持传统批发零售企业数字化转型,整合线上线下营销网络,发展集中采购、统仓统配、即时零售等,向社区和村镇延伸服务。大力发展现代供应链,依托骨干流通企业建设数字供应链服务平台。提供国内外市场开拓、品牌孵化、仓储配送等服务,为中小企业发展赋能。鼓励骨干流通企业与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生活服务业跨界融合,构建产供销储运协同供应链,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鼓励加快新技术应用。推动城乡商贸流通网络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拓展无人商店、智能导购、虚拟体验等应用场景,改善居民消费环境。
(五)完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统筹使用补助资金完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支持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新建、改扩建废旧家电专业型分拣中心以及包含废旧家电家具等业务的综合性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拓展再生资源聚集、分拣、消纳等功能。支持以县域和乡镇为重点,结合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等升级改造,建设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中转站点或配套设施,畅通家电消费循环。
三、项目支持标准
(一)项目实施期限。项目建设期为2024-2026年,2024年在建且不晚于2026年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均可纳入,项目建设类型包含新建、改扩建项目,其中,截至该申报通知下发前已完工的项目(完工时间按项目工程决算审核报告时间为准)不予支持;拟建项目必须在申报期间具备前期开工条件(开工前置手续办理及立项工作等)。
(二)申报企业条件
1.项目实施地在贵阳市境内。
2.申报主体应具备健全的财务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信誉及运营状况良好。
3.申报企业法人和申报企业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信用记录良好。
四、工作程序
(一)做好项目申报动员。各区(市、县、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项目申报。严格对照支持方向及内容,紧扣绩效目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同时做好对申报单位指导,完善相关申报资料。
(二)做好项目遴选工作。各区(市、县、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通知》(财建办〔2024〕21号)、《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建办〔2025〕13号)要求,紧扣区域发展的实际需求,制定项目征集遴选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征集项目,组织行业专家对项目进行遴选,遴选结果需按流程报属地政府(管委会)研究同意并出具会议纪要,并挂网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行文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将会同市财政局组织行业专家对区县上报项目进行市级评审,按流程报市政府同意后挂网公示,确定入库项目并报省商务厅备案。组织实施。
(三)下达补助资金。待中央专项资金下达至市级层面后,市商务局将会同市财政局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对复核通过的项目,根据项目进度,制订资金分配方案,按流程报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项目资金直接拨付至项目单位专用账户。补助资金将按照项目法的方式分配,确保专项资金及时下达、专款专用。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不得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资金奖补方式为财政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具体支持标准分别为:专项资金原则上对单个项目奖补支持比例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50%,单个项目补助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单个项目贷款贴息补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政府采购项目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四)项目验收。纳入政策支持的项目在建设完成后由项目实施主体向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属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验收,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提请市商务局进行市级复核。
五、工作要求
(一)规避重复支持。各区(市、县、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项目跨部门查重比对,做好项目遴选工作,要与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基建投资支持事项和中央财政过往支持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新网工程”等加强衔接,避免重复支持,严禁金拼盘。
(二)加强资金监管。要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共同推进试点项目建设。各区(市、县、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强化项目立项、过程检查、项目验收等全过程监督,形成闭环管理。鼓励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引入审计、监理等独立第三方参与决策监督,保障资金和项目审核规范有序开展,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加强项目单位补助资金使用的督促管理,不得用于支付罚款、赞助、偿还债务,不得用于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等,不得用于土地开发、征地拆迁、建设政府性楼堂管所等命令禁止的支出项目。
(三)加强项目管理。各区(市、县、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项目进行组织申报、遴选,对上报至市商务局的项目务必要进行现场查勘,确保项目真实可靠,同时做好项目后期管理工作,建立项目清单台账,及时调度项目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完工。
(四)加强绩效管理。各区(市、县、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验收工作,对验收结果负责,中期自评时间在2026年2月前,终期自评时间在2027年4月前,市商务局将对区县验收结果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将按要求拨付资金,复核不通过将下达整改通知,对不能完成整改、不能完成建设内容的,取消奖补资格,收回补助资金。
(五)资料报送要求。各区(市、县、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请于2025年11月27日前将政府(管委会)推荐意见、政府(管委会)会议纪要、《2025年度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清单表》(附件1)、项目单位申报资料纸质资料(装订成册6本)及PDF扫描文档反馈至市商务局,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附件:1.2025年度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清单
2.项目申报表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4.企业申报材料清单
5.贵阳市(市/区/开发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查重表
2025年10月30日
(联系人:陈治欣;电话:13027840202;邮箱:917080593@qq.com)
附件1
| 2025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清单表(第三批次)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承办单位 | 建设类型 | 开、竣工期限(年、月) | 建设地点(市、区、县) | 项目建设内容 | 实现功能 | 当前进度 | 项目投资(万元) | 该项目是否已接受中央服务业资金、中央预算等支持,如有,请说明 | 项目联系人 |
| 示例 | XX | 城乡商贸流通 | XX | 改造 | 2024年4月-2026年10月 | 贵阳市XX区XX | 对申报的建设内容进行明确描述 | 对项目建成后实现功能进行描述 | 完成总体进度的xx%,现已完成冷库建设。。。。。。。 | |||
| 注释:项目类型:从城乡商贸流通、生活必需品保供、农村商贸流通、流通骨干企业、再生资源回收、大力支持提振消费6个方向中选填1个;建设类型:从在建、改建、新建、拟建选填1个 | ||||||||||||
附件2
项目申报表
项目所属区(市、县、开发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项目名称 | ||||||
| 项目单位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建设性质 | 新建 改建 扩建 | 所属行业领域 | ||||
| 投资管理类别 | 审批 核准 备案 | 项目编码 | ||||
| 建设地点 | 建设工期 | |||||
| 申请资金类别 | 直接投资 资本金注入 补助 贴息 | |||||
| 计划开工时间 | 实际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时间 | ||||
| 项目实施背景 | ||||||
| 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 ||||||
| 项目实施 进展情况 | ||||||
| 项目总投资 | 其中:工程费用 | 万元 | 建设期利息 | 万元 | ||
| 年度计划投资金额(万元)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已完成投资 | 万元 | ||
| 年度计划资金筹措(万元) | 此前已获财政资金(万元) | |||||
| 其中,自有资金 | 中央预算 | |||||
| 银行贷款 | 省级预算 | |||||
| 其他 | 其他专项资金 | |||||
| 属地政府(管委会)审核意见 | 单位负责人: (公章) (签字) 年 月 日 | |||||
附件3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年度) |
| 项目名称 | |||||||
| 主管部门 | 项目单位 | ||||||
| 资金来源 | |||||||
| 资金总额(万元): | |||||||
| 财政拨款 | |||||||
| 其中:省级安排 | |||||||
| 中央补助 | |||||||
| 其他资金 | |||||||
| 总体目标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说明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
| 质量指标 | |||||||
| 时效指标 | |||||||
| 成本指标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
| 社会效益 | |||||||
| 环保效益 | |||||||
| 可持续影响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
| 其他 | |||||||
|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附件4
企业申报材料清单
一、奖补类
(一)基础设施建设类(以基建为主的项目。比如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批发市场设施建设提升一类的)
1.《资金申请报告》;
2.《项目申报表》;
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4.申请对项目进行以奖代补或贷款贴息的,应编制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书主要内容应包括:
(1)项目申报单位概况:包括企业性质、股东构成、注册信息、经营范围、近三年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
(2)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在线监管审批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总投资和资金来源、建设工期及实施计划、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等);
(3)项目具备的服务业特性及创新性的说明;
(4)项目建设及运营方案;
(5)项目建设条件落实情况;
(6)项目财务分析、经济分析及主要指标;
(7)项目开工前必须完成的相关许可完成情况。
5.项目支撑附件
(1)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3)有贷款需求的项目,须出具银行贷款承诺函(省级分行以上)文件或已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
(4)地方、部门配套资金及其他资金(含中央财政资金、省级其他财政资金)的证明文件;
(5)最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通过出具的项目单位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自有资金(如银行存款)的证明材料。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资料须包括首页,第三方资质页、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对于提供银行存款证明材料的,需提供项目申报时间节点前连续四个月份的资金证明材料。已开工项目还需要提供已完成投资额的证明凭据(包括发票、工程款支付凭证、银行票据回单)及合同等;
(6)对于有行业准入许可经营要求的项目或企业,需要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准入许可文件;
(7)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等;
(8)自然资源(或城乡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新增土地的建设项目,还需出具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国有土地证书(不动产权证书);
(9)已开工的项目,应根据项目实际的行政许可要求,提供必要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复意见(或备案证明)、节能审查意见(或备案证明)等;执行审批制的已开工的项目,还需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意见;
(10)项目单位对相关申报内容及附件真实性、合法性的声明(原件);
(11)申报项目未获得同类中央资金、不涉及重复支持的声明(原件);
(12)项目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上信用查询截图及未列入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黑名单”的声明(原件);
(13)项目单位对拟开工项目的开工建设承诺书(原件);
(二)运营类项目(以提升运营能力为主的,比如数字化提升、网点建设等)
1.《资金申请报告》;
2.《项目申报表》;
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4.申请对项目进行以奖代补或贷款贴息的,应编制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书主要内容应包括:
(1)项目申报单位概况:包括企业性质、股东构成、注册信息、经营范围、近三年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
(2)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总投资和资金来源、建设工期及实施计划、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等);
(3)项目具备的服务业特性及创新性的说明;
(4)项目建设及运营方案;
(5)项目建设条件落实情况;
(6)项目财务分析、经济分析及主要指标;
(7)项目开工前必须完成的相关许可完成情况;
(8)保障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设施设备购置清单或采购计划,以及采购证明凭据(包括发票、工程款支付凭证、银行票据回单)及合同等。
5.项目支撑附件
(1)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有贷款需求的项目,须出具银行贷款承诺函(省级分行以上)文件或已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
(3)地方、部门配套资金及其他资金(含中央财政资金、省级其他财政资金)的证明文件;
(4)上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通过出具的项目单位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自有资金(如银行存款)的证明材料。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资料须包括首页,第三方资质页、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对于提供银行存款证明材料的,需提供项目申报时间节点前连续四个月份的资金证明材料;
(5)项目单位对相关申报内容及附件真实性、合法性的声明(原件);
(6)申报项目未获得同类中央资金、不涉及重复支持的声明(原件);
(7)项目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上信用查询截图及未列入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黑名单”的声明(原件);
(8)项目单位对拟开工项目的开工建设承诺书(原件);
(9)其他保障项目有效实施的相关技术、服务能力证明材料。
二、购买服务类
1.《资金申请报告》;
2.《项目申报表》;
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4.购买服务类项目应编制项目立项申请书,项目立项申请书主要内容应包括:
(1)项目建设背景(包括购买服务的必要性、可行性、公益性);
(2)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总投资和资金来源、建设工期及实施计划、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等);
(3)项目建设目标(重点阐述购买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并不限于设施类、设备类、服务标准、服务期限等);
(4)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估算;
(5)项目建设及运营方案;
(6)项目财务分析;
(7)项目效益分析(主要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8)项目风险分析;
(9)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
5.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具体如下:
(1)项目预算书;
(2)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3)会议纪要(党组会议纪要和政府工作会议纪要);
(4)地方、部门配套资金及其它资金(含中央财政资金、省级其他财政资金)的证明文件;
(5)自然资源(或城乡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6)项目申请单位对相关申报内容及附件真实性、合法性的声明(原件);
(7)项目申请单位未列入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黑名单”的声明(原件);
(8)项目申请单位对拟开工项目的开工建设承诺书(原件);
(9)项目未获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承诺书(原件);
(10)项目服务承诺书(原件);
(11)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截图。
附件5
贵阳市 县(市/区/开发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查重表
| 项目名称 | 申请资金年度 | |||
| 承办单位 | 申请资金总额 | 万元 | ||
| 申报方向 | 推动城乡商贸流通融合发展 建设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 完善农产品商贸流通体系 加快培育现代流通骨干企业 完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 |||
| 资金查重范围 | 商务系统中央财政资金: 1.是否获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 是 否 2.是否有中央财政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 是 否 3.是否获得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 是 否 4.是否获得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项目 是 否 5.其他: 是 否 其他系统中央财政资金: 1.国家发展改革委具体安排的中央基建投资事项 是 否 2.农业农村部具体安排的产地冷链设施 是 否 3.超长期特别国债 是 否 4.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是 否 5.“新网工程” 是 否 6.其他: 是 否 | |||
| 查重内容 | 是否涉及同一主体 是□ 否□ 是否涉及同一项目 是□ 否□ | 涉及项目名称: | ||
| 立项依据 | ||||
| 项目情况 | 申报项目 | 涉及项目 | ||
| 项目建设内容 | ||||
| 项目实现功能 | ||||
| 县级主管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