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兰州市工作实际,拟面向全市继续征集相关项目,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1月7日
二、征集内容
(一)征集主体
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行业协会、重点商圈运营方、文旅综合体、商业综合体、品牌企业(含餐饮企业)、电商平台、智能终端企业等,需具备消费场景升级能力或创新消费场景落地能力。
(二)征集方向
1.支持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支持打造一批首发中心、首发经济集聚区,在重点商圈商街、创意园区、文化场所等打造多层次的新品发布平台载体,集聚一批传播、传媒、广告、策划等专业服务机构。支持具有引领性的国内外品牌开设高能级首店、旗舰店、概念店,并推动首店向总店、总部提升发展。支持时尚服饰、消费电子、美妆、潮玩、家居、汽车、智能终端、运动潮品以及服务消费等领域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的产品和服务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活动。支持有关展会开设首发专区、专场,集中展示新产品新服务新技术。
2.支持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支持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推动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数字技术在文娱、旅游、健康、体育等领域的深化应用,打造一批商旅文体健融合的消费新场景。推动形成服务消费集聚区,支持重点商圈商街、文旅集聚区、传统购物型商超、废旧工业厂区向多元消费场景升级,拓展增加文化时尚、健康体育、艺术展览、主题社交、休闲娱乐等服务消费功能,推动重点赛事活动及演出“进商圈、进街区、进景区”。发展夜间经济,打造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支持外贸优品展销中心、特色购物中心或购物区、外贸优品品牌集聚的特色商业街优化升级,推广自主品牌+直供直销,打造具有特色和吸引力的消费场景。
3.支持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依托互联网数字娱乐平台和知识产权(IP)孵化平台,打通设计、开发、生产、营销、推广全产业链,开发系列周边产品,开设主题店、概念店等沉浸式消费空间,激发优质资源消费潜力。支持围绕本地特色文化,联动国潮动漫影视知识产权(IP)及文博场馆、非遗机构、历史文化名城等传统资源,推出一批影响范围广、社交属性强、创意新颖的综合性消费场景。支持老字号企业、新消费品牌企业依托本地优质消费资源,开设新店、旗舰店,开发推出“老牌新品”“国货潮品”。引导相关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培育一批新型消费龙头企业。
(三)项目支持要求
1.项目需为在建或待建项目,原则上不支持2025年9月底前投入营业使用的项目,及2027年10月后完成投资的项目;在建/待建项目须按规定完成立项、规划等前期手续;在建项目纳入支持范围的投资额为2025年10月后发生的投入;未享受过中央财政资金或国债扶持;建设成效可量化、可评价、可考核;项目属地须在兰州市辖区内。
2.补助资金不用于新建或扩建基础设施、新建商业综合体、古镇、纪念馆、博物馆等,不用于一般性装修。不支持除首发首秀首展活动方向之外的展会类活动,须专项用于业态创新、模式升级、场景打造等。
3.申报的单个项目可以符合1个或多个支持方向,但应明确申请的主要项目支持类型,申报项目不允许重复享受政策支持。
三、报送要求
(一)填报主体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向项目建设地或公司注册地所在辖区商务部门提出申请,按本通知附件填报相关表格。项目申报表需突出项目特色与亮点,明确以下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建设类型、主要内容、预期目标、实施地点、实施期限、投资主体、实际投资规模、资源来源、运营计划等。
(二)各县区商务部门认真梳理报送项目内容,并于11月7日前将项目申报表反馈至邮箱:swjsmc@163.com。
附件1:
兰州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重点项目申报表.xlsx
兰州市商务局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