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构建航天产业生态,促进商业航天产业集聚发展,现开展2024年度《大兴区支持商业航天产业发展暂行办法》项目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详见《大兴区支持商业航天产业发展暂行办法》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
二、支持范围
本办法支持商业航天领域相关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等,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具体支持对象符合下述任意条件之一即可:
1.行业代码为航天相关领域的企业;
2.为商业航天企业提供产品合同额占企业总产值50%(含)以上的企业;
3.属地推荐的航空航天相关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
本次项目征集范围为《大兴区支持商业航天产业发展暂行办法》第四条至第十一条。
三、申报方式
采取线上申报:企业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进行申报。经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查材料齐全后,于11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到各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联系方式详见附件5)。
申报本政策的企业,须经所在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推荐;同时提供专项信用报告,在“信用中国(北京)”网站查询下载。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本次申报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14日。
各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应做好项目申报辅导、初核等工作,配合企业出具申报项目推荐函,填写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3)并汇总本区域内企业申报材料,于2025年11月19日12: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412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大兴区支持商业航天产业发展暂行办法》.pdf
附件2:大兴区支持商业航天产业发展暂行办法申报指南.docx
附件2-1:申报第五条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企业填报).doc
附件3:属地推荐函、推荐项目汇总表(所在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填报).docx
附件4:项目申报材料(企业填报).docx
附件5:各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联系方式.xlsx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10月31日
(联系人:王澄雨,010-89292030;张桥,010-89292013)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大兴区支持商业航天产业发展暂行办法》项目征集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