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大兴经济开发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

(二)申报主体属于《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国民经济行业代码63(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行业代码64(互联网相关服务、互联网平台)及行业代码65(数字技术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的企业。

(三)本办法仅支持上一自然年度(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的相关事项、投资或活动。

事项描述

(一)条款1: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范围的企业,可给予2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

(二)条款2:对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含)的企业,可给予3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

(三)条款3:对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含)以上,且较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增长10%(含)以上的企业,按照营业收入增量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年度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企业申报基本信息表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2

企业属于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相关服务、互联网平台,数字技术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的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3

2024年完税证明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4

营业执照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5

申报条款1:申报函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6

申报条款2:申报函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7

申报条款2:2023年度和2024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证明材料,首次突破1亿元的说明。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8

申报条款3:申报函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9

申报条款3:2023年度和2024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5-10-31至2025-11-0723:59:59

办理程序

1.企业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进行申报提交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包含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版本各一份。

2.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按照基础申报材料、专项申报材料顺序胶装,建议双面打印,整本首页、基础申报材料盖章,其他材料加盖骑缝章)在接到北京大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至大兴区科苑路9号北京文化创新工场大兴基地1栋103室。

咨询电话

010-60216541、010-60216535

特殊说明

(一)报送内容不含涉密内容。报送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请贵单位做好相关材料备份工作。

(二)申报系统将于11月7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