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上一年度获得科技部或市科委认定的研发中心。
事项描述
加快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鼓励企业引入高校、科研院所等科技资源,建立研发中心。对上一年度获得或落地经科技部认定的研发中心且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可给予一次性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获得或落地经市科委认定的研发中心且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可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实施晋档补差。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大兴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项目申请表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2
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3
上一年度获得国家或市级研发中心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4
上一年度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5
研发中心上一年度运行报告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5-10-31至2025-11-1423:59:59
办理程序
1.(一)企业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项目申报”-“大兴区”进行申报。
(二)企业申报材料经大兴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查符合条件后,于2025年11月17日前提交纸质材料至属地(属地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建议双面打印(复印),需胶装,加盖骑缝章。
(三)属地将审查通过的企业纸质材料盖章,同时将汇总的《大兴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项目申请表》,集中统一报送区科委项目科320室。
备注:属地初核内容为审核企业注册、纳税、统计登记、是否签订入区协议、申报材料完整性等情况。
咨询电话
010-69252567,010-69267062,13552681500,18611896672
特殊说明
无特殊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