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上一年度开展项目中试熟化和试生产阶段固定资产投资(只含设备)。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

事项描述

对上一年度研发投入总额达到1000万元(含)及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主体。经评审认定,可按照其开展项目中试熟化和试生产阶段固定资产投资(只含设备)总额的20%,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00万元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大兴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项目申请表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2

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3

上一年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4

科技成果证明。如科技成果鉴定证书、评估报告、发明专利、技术标准、产品登记或注册证书等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5

成果转化可行性报告或立项报告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6

受让项目提交技术成果转让协议、付款证明等必要权属证明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7

上一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只含设备)的资金支出证明、发票和记账凭证等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5-10-31至2025-11-1423:59:59

办理程序

1.(一)企业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项目申报”-“大兴区”进行申报。

(二)企业申报材料经大兴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查符合条件后,于2025年11月17日前提交纸质材料至属地(属地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建议双面打印(复印),需胶装,加盖骑缝章。

(三)属地将审查通过的企业纸质材料盖章,同时将汇总的《大兴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项目申请表》,集中统一报送区科委项目科320室。

备注:属地初核内容为审核企业注册、纳税、统计登记、是否签订入区协议、申报材料完整性等情况。

咨询电话

010-69252567,010-69267062,13552681500,18611896672

特殊说明

无特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