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大兴经济开发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

(二)申报主体属于《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国民经济行业代码63(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行业代码64(互联网相关服务、互联网平台)及行业代码65(数字技术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的企业。

(三)本办法仅支持上一自然年度(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的相关事项、投资或活动。

(四)支持开放资源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技术验证、分析试验、检验检测、认证测试、计量校准、中试熟化、云服务等专业化技术服务的平台。

(五)支持2024年度符合要求的平台服务收入。

事项描述

支持企业开展相关平台理论和技术研究,强化产业创新发展能力,对建设数字经济公共技术平台、软件产业创新平台、软硬件适配中心等创新平台的企业,经评审可按照平台服务收入的30%,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企业申报基本信息表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2

企业属于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相关服务、互联网平台,数字技术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的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3

2024年完税证明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4

营业执照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5

平台介绍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6

平台2024年度服务企业清单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7

平台服务收入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5-10-31至2025-11-0723:59:59

办理程序

1.企业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进行申报提交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包含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版本各一份。

2.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按照基础申报材料、专项申报材料顺序胶装,建议双面打印,整本首页、基础申报材料盖章,其他材料加盖骑缝章)在接到北京大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至大兴区科苑路9号北京文化创新工场大兴基地1栋103室。

咨询电话

010-60216541、010-60216535

特殊说明

(一)报送内容不含涉密内容。报送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请贵单位做好相关材料备份工作。

(二)申报系统将于11月7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