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近三年承担的高校、科研院所等科技成果且已转化。
事项描述
对企业承担高校、科研院所等科技成果,成功转化落地并产生实际效果。经评审认定,可按照成果转化实际交易金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大兴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项目申请表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2
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3
近三年企业与高校签订的科技成果转化协议,近三年成果交易资金支出证明、发票和记账凭证等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4
科技成果证明。如科技成果鉴定证书、评估报告、发明专利、技术标准、产品登记或注册证书等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5
成果转化并产生实际效果相关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申报时间
2025-10-31至2025-11-1423:59:59
办理程序
1.(一)企业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项目申报”-“大兴区”进行申报。
(二)企业申报材料经大兴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查符合条件后,于2025年11月17日前提交纸质材料至属地(属地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建议双面打印(复印),需胶装,加盖骑缝章。
(三)属地将审查通过的企业纸质材料盖章,同时将汇总的《大兴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项目申请表》,集中统一报送区科委项目科320室。
备注:属地初核内容为审核企业注册、纳税、统计登记、是否签订入区协议、申报材料完整性等情况。
咨询电话
010-69252567,010-69267062,13552681500,18611896672
特殊说明
无特殊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