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区级及以上孵化器。

事项描述

对孵化器、加速器空间载体,根据上年度孵化器运营团队、服务绩效及孵化效能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综合评价排名前三且评审优秀的空间载体,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资金支持,其他评审达到优秀的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对于国家级孵化器上年度考核优秀的给予300万元资金支持。以上不重复享受。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大兴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项目申请表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2

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3

北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上一年度发展情况自评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4

孵化器上一年度年报情况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5-10-31至2025-11-1423:59:59

办理程序

1.(一)企业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项目申报”-“大兴区”进行申报。

(二)企业申报材料经大兴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查符合条件后,于2025年11月17日前提交纸质材料至属地(属地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建议双面打印(复印),需胶装,加盖骑缝章。

(三)属地将审查通过的企业纸质材料盖章,同时将汇总的《大兴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项目申请表》,集中统一报送区科委项目科320室。

备注:属地初核内容为审核企业注册、纳税、统计登记、是否签订入区协议、申报材料完整性等情况。

咨询电话

010-69252567,010-69267062,13552681500,18611896672

特殊说明

无特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