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获中国专利奖(需提交材料1、2、3、4),已取得相应获奖证书或政府官网已公示、

(二)中国外观设计奖(需提交材料1、2、3、4),已取得相应获奖证书或政府官网已公示。

(三)北京市发明专利奖(需提交材料1、2、3、4),已取得相应获奖证书或或政府官网已公示。

事项描述

(一)对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主体,每项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资金奖励。

(二)对获得中国外观设计奖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主体,每项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资金奖励。

(三)对获得北京市发明专利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主体,每项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的资金奖励。

注意:每个主体每年度的支持资金总额不超过30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大兴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项目申报书-知识产权创造》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2

申报企业经营资质(包含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3

专利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相关政府部门网站公示截图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4

获奖专利证书及专利登记簿副本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5-11-03至2025-11-1423:59:59

办理程序

1.企业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项目申报-政策层级-大兴区-《大兴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办法》”进行申报。

2.经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材料齐全后,于11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到各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联系方式详见附件5)。

咨询电话

010-89292550、010-69243319,010-69204809

特殊说明

(一)申报本政策的企业,须经所在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推荐。

(二)各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需做好项目申报辅导、初核、推荐等工作,配合企业出具申报项目推荐函、填写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3),并汇总本区域内企业申报材料,于11月19日前将纸质版材料,集中统一报送至大兴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一层受理大厅,逾期不予受理。

(三)属地初核内容为审核企业注册、纳税、统计登记、是否签订入区协议、申报材料完整性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