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东坡育才计划”的若干措施(试行)》(儋人才通〔2022〕1号)及相关实施细则和《加强重点用人企业服务保障实施细则(试行)》(儋人才办通〔2023〕6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5年度引才奖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依法注册、纳税并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儋州洋浦注册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实质性运营的企业。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申报。

二、奖励标准

(一)人力资源机构、人才中介机构全职引进的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A、B、C类人才,在儋州洋浦工作满一年给予引进单位10万元、3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引才奖励,每家机构每年引才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引才奖励5万元:

1.企业2025年度新引进全日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总和10人及以上或国际人才3人及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3个月以上的。国际人才为具有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外籍人才、港澳台人才及留学归国人才。

2.重点用人企业2025年度引进符合海南省引进人才条件的具有“985工程”“211工程”或“双一流”建设高校、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达到15人,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3个月以上的。

三、申请材料

(一)《儋州洋浦引才奖励申请表》;

(二)引进机构资质证明(如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三)引进人才的劳动合同、社保清单、个税申报记录、学历学位证明和人才认定证书等相关材料。

四、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于2026年4月10日前向市人才服务“单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审核。市人才服务中心对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并报主管部门审批。

(三)公示。市人才服务中心对拟发放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发放。市就业服务中心将奖励资金发放至用人单位。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有虚假申报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申请单位人才补贴申请资格,追回补贴资金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二)市人才服务中心联系人:胡亚楠,联系电话:28835671。

附件:《儋州市引才奖励申请表》

          

中共儋州市委人才发展局

2025年3月11日

附件:儋州市引才奖励申请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