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我局启动2026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第二批)组织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指南予以发布,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泉州区域内登记注册、依法设立的法人单位及其它组织,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所申请的项目须在其经营业务范围之内。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军民融合企业及大院大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各类科技创新主体参与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是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在职且实际主持科研工作的科技人员,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能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科研工作,项目完成时原则上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认定为泉州市第一至三层次的高层次人才不超过65周岁。(高层次人才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且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不早于2026年7月31日)

(三)以下单位、个人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

1.经查询“信用中国”“信用泉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列入泉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联合惩戒黑名单的;

2.被列入安全生产失信名单的;

3.违反科研诚信有关规定被处罚的;

4.存在到期未验收项目的(立项时若存在到期未验收项目,不予立项);

5.担任市级在研项目负责人的(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

(四)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率低于98%的县(市、区)、市直主管部门、高校及科研机构管理部门、医疗卫生单位,不能推荐项目。

(五)项目申报应符合指南有关要求,目标任务明确,技术方案和路线可行,指标可考核,经费预算科学合理,经济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具备较明确的检测评价方法,项目结束时可提供有效的考核验收材料,项目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者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六)申报材料应完整齐全,内容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3年申报项目的资格,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七)申报单位(包括合作单位)应明确项目总投资及申请资助金额,如获批资助金额少于申请资助金额,申报单位(包括合作单位)应承诺筹措所有项目资金并保证总金额按时到位。

(八)有合作单位的,合作各方应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并开展实质性科技合作。协议内容应包括研发内容、任务分工、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属、经费投入和分配等。协议内容应与申报项目具有关联性、一致性。合作协议书合作双方签字或盖章、落款日期须齐全,所需附件缺一不可。涉及技术合作的须进行技术合同登记。

(九)泉州市科技计划不接受涉密项目申报。涉密项目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再进行申报。

(十)各主管单位应对其推荐的备选项目进行现场调研核实,主要核实申报单位的运营情况、科研条件、技术实力及财务状况等。

(十一)除上述要求外,《泉州市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泉科〔2018〕261号文)及本指南另有规定的,须一并遵循。

二、立项计划

序号

计划名称

指南代码

拟立项数(项)

最高补助金额(万元)

补助方式

管理科室

1

科技对外合作领域项目

2026QZC01

5

30

后补助

人才科

2

创新战略研究项目

2026QZPR01

1

10

前补助

平台科

2026QZGR02

1

10

前补助

高新科

2026QZGR03

1

10

前补助

高新科

三、注册和申报

(一)注册。申报单位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进行注册(已在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注册的用户,本次申报无需重新注册),获得单位用户管理账号及密码。

(二)申报。申报单位注册后即可通过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qz.do)填写并生成规范格式的申报材料,并按照要求上传附件。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17:30前(超过时间将不能提交申请书)。 

(三)推荐与受理。各项目主管部门加强指导申报单位应用新系统进行申报,并负责网上审核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市属单位申报项目由本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部门审核推荐;属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管理的,由县级科技部门审核后网上推荐。

主管部门网上推荐截止时间:2026年7月27日17:30前。

市科技局业务科室受理截止时间(窗口受理时间):2026年8月3日17:30前。

四、咨询与联系

(一)申报业务咨询,请按领域联系市科技局对应业务科室。

1.高新科电话:0595-22579329

2.人才科电话:0595-22579330

3.平台科电话:0595-28282813

4.综合科电话:0595-28227396

(二)申报系统单位注册、人员审核和技术问题咨询福建省海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1-87882011、0591-87862982;

邮箱:reset@kjt.fujian.gov.cn。

 

附件:2026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5月18日

 

 

附件

2026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

一、科技对外合作领域项目

(一)指南代码

指南代码:2026QZC01

管理科室:人才科

(二)选题方向

支持我市科技人员面向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九大千亿产业等领域,与以下地区或国家开展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产业化和科技成果应用推广(不包括哲学社会科学领域):

1.围绕泉台科技创新融合发展,引进台湾地区先进技术,开展泉台优势产业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推动台资企业依靠科技加快转型升级,以及促进台商投资区相关涉台园区产业技术升级的合作项目。

2.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砖国家和欧美国家等开展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3.落实京闽科技合作框架协议,与北京市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

4.与粤港澳大湾区、长江三角洲地区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

5.落实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发展规划和泉州三明新时代山海协作飞地园区建设要求,与闽西南经济协作区其他地市(厦门、漳州、三明、龙岩四市)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

6.落实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西部帮扶工作任务,与宁夏吴忠市等对口支援地区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

7.落实对口支援三峡万州库区合作实施方案,与重庆市万州区等对口支援地区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

8.与国内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

(三)申报要求

1.项目合作各方不得属于隶属或关联企业。

2.项目自筹资金不少于申请资助资金。

3.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6年10月1日,结束时间一般不超过至2029年9月30日。

(四)资助说明

立项资助不超过5项,每项给予最高30万元科技经费支持,采用“后补助”资助方式,验收之后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投入情况给予项目补助。

二、创新战略研究项目

(一)选题方向

1.加快建设高水平科研院所促进泉州市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研究:聚焦我市955产业集群创新发展重大需求,围绕充分发挥高水平科研院所的创新支撑作用,分析当前大院大所等科研机构在产业技术攻关、创新投入、人才培养、成果产出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及对产业创新的促进作用,深入剖析院所创新在推动产业创新所面临的问题瓶颈,提出建设高水平科研院所,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措施建议。

指南代码:2026QZPR01,管理科室:平台科。

2.提升泉州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创新能力研究:聚焦我市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重大需求,围绕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根据全社会研发年报数据,纵向系统总结我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创新现状,横向对标国内先进城市,剖析我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研发活动覆盖面、研发机构建设等方面的优势与差距,围绕深入推行“全覆盖两提升”专项行动,从完善引导机制、优化扶持政策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为提升规上工业企业研发创新能力、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指南代码:2026QZGR02,管理科室:高新科。

3.聚焦国家高新区作为区域创新发展引擎的功能定位,围绕泉州高新区当前发展中面临的空间布局、创新要素集聚、产业链整合、管理体制等现实问题,结合工信部新版国家高新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导向、近年泉州高新区在全国国家高新区的综合评价排名、泉州高新区火炬统计跟踪分析成果,以及现阶段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修订工作窗口期赋予泉州高新区的优化调整契机,提出进一步推进泉州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思路与对策。

指南代码:2026QZGR03,管理科室:高新科。

(二)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应为泉州区域内登记注册、依法设立的政府属公益类科研机构,优先遴选承担过政府部门各类规划编制或相关课题研究的单位;鼓励联合国内优势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机构和优秀团队申报。

(四)资助说明

采用“前补助”资助方式,每项给予最高10万元科技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