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长春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长工信联发〔2025〕19号)要求,经项目单位申报、属地工信主管部门初审、市工信局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长春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资金拟支持项目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0日。如有异议,请将意见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市工信局规划与投资处。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0111号市委市政府1336办公室
电话:0431-88777213
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