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25〕7号)文件精神(以下简称《意见》),现组织开展年度杭州高新区(滨江)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兑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意见》适用于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以及统计关系在杭州高新区(滨江)范围内,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按《意见》规定可享受扶持政策的企事业单位和经认定的相关机构。

【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表(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其他相关举证材料。

二、扶持政策细则

(一)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主体

1.招大引强支持示范带动

支持有条件的单位组建数据集团、数据公司或数据研究院,经认定为“基石数商”的,给予最高5000万元资助。用于支持企业办公生产、研发投入、市场开拓、扩大投资、强化自身数据集建设等。(责任单位:商务局、发改局)

【咨询单位】

区商务局

电话:0571-89520484

2.培育数商企业梯队

经认定为“基石数商”“星火数商”并通过“三数一链”进行数据流通交易的数商企业,分别最高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万元。(责任单位:发改局)

【申报材料】

数联网接入设备(“三数一链”接入终端)采购协议和付款证明(“三数一链”接入咨询电话:0571-86637726)。

【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提交《数商企业评定申请表》并被认定为“基石数商”或“星火数商”;

(2)申报单位递交申请表及其他证明材料到区发改局,对材料完整性初审;

(3)通过枢纽节点、数据发票服务节点等对申报单位在“三数一链”的接入状态、数据登记结果、数据交易交付结果等进行核验,通过核验的,按照数商企业评定结果享受奖励。

【受理单位】

区发改局

电话:0571-89520595

3.鼓励数商企业集聚

(1)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数商企业租用区内物业可给予为期3年的房租补助政策;(2)经评估,符合条件的数商企业可落地中国数谷大厦;(3)在我区无自有办公用房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的数商企业,首次购置除工业综合体物业外的自用办公用房,按不超过购房价10%予以补助,最高3000万元。(责任单位:商务局、发改局)

【咨询单位】

区商务局

电话:0571-89520484

4.壮大数据流通服务型数商队伍

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和第三方机构为数商提供数据集成、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数据经纪、合规认证、安全审计、数据公证、数据保险、数据托管、资产评估、争议仲裁、风险评估、人才培训等专业服务。对上一年度场内专业服务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服务型数商,按照不高于其数据交易服务收入的1%,给予每家单位最高20万元的奖励,每年奖励最多10家企业。(责任单位:发改局)

【申报材料】

(1)数据交易服务奖励申请表(见附件2);

(2)申报单位在相应交易平台的登记信息或挂牌信息等,内容需至少包含主体名称和服务类型;

(3)相关专业服务的服务合同及对应项目在交易平台上服务记录证明材料。

【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递交申报材料到区发改局,对材料完整性初审;

(2)专家组对资料真实性、专业性进行复审,经认定审核,符合条件的,按标准享受奖励。

【受理单位】

区发改局

电话:0571-89520595

(二)鼓励企业通过“三数一链”体系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

5.支持通过“三数一链”进行数据登记流通

区内企事业单位新获得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的,每件奖励1000元,每个单位每年最多奖励3万元。使用数联网接入设备,并通过“三数一链”进行数据流通交易的企业,可连续3年给予年度使用费用50%、30%、20%的补助。对获得数据知识产权许可(转让)的企事业单位,给予被许可方(受让方)实际支付费用的10%资助,同一主体每年资助不超过20万元“用数券”。(责任单位:发改局、市场监管局)

【申报材料】

(1)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类:

①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补贴申请表(附件3);

②相应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

(2)数据流通交易类:

①数据流通交易补贴申请表(附件4);

②“三数一链”一站式数联网接入服务套餐合同;

③使用三数一链进行数据流通交易的凭证截图。

(3)数据知识产权应用类:

①数据知识产权应用补贴申请表(附件5);

②相关数据知识产权许可(转让)证明材料、费用支付记录、费用支付发票。

【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按照分类要求递交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补贴申请表、数据流通交易补贴申请表或数据知识产权应用补贴申请表及其他举证材料到对应受理单位。

【受理单位】

区发改局(数据流通交易)

电话:0571-89520595

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

电话:0571-81187949

6.鼓励进场交易

对数商企业在符合条件的登记注册的数据公开交易平台实现首次登记挂牌数据产品,经核定,根据新登记挂牌并实现交易的企业数量,按照每家最高10万元的额度,给予平台资金补助,其中每个平台每年最高补助500万元。(责任单位:发改局)

【申报材料】

(1)数据公开交易平台认定申请表(见附件6);

(2)平台对区内企业提供服务的交易证明(销售合同和发票、平台销售截图等);

(3)新登记挂牌企业的挂牌凭证。

【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递交申请表及其他举证材料到区发改局,对材料完整性初审;

(2)专家组对资料专业性进行复审,并通过数据发票服务节点对申报单位在“三数一链”的数据交易交付结果进行核验,通过核验的,按照每家新挂牌企业首笔数据交易金额的3%(不超过10万元)给予补贴,每个平台每年最高补贴500万元。

【受理单位】

区发改局

电话:0571-89520595

7.推动企业数据集建设

鼓励有一定数据规模的数据资源单位、协会、科研机构等组织,积极建设应用场景所需的通用人工智能训练数据集、标准测试数据集、行业专业数据集以及大模型预训练语料库等。鼓励企业或机构将用于人工智能相关研发的高质量数据集接入数据公开交易平台,数据集被超过3家符合条件的非关联企业调用的,经认定,按该数据集单次流通收益的10%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年度补助最高100万元。(责任单位:发改局)

【申报材料】

(1)数据集奖励申请表(见附件7);

(2)自行采集、标注形成数据集的举证材料;

(3)数据集在数据公开交易平台被调用证明(合同、发票、平台销售截图等);

(4)调用数据集单位非关联企业承诺书(需承诺与申报的各调用单位之间为非关联企业,加盖企业公章)。

【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递交申请表及其他举证材料到区发改局,对材料完整性初审;

(2)专家组对资料专业性进行复审;

(3)经专家组认定审核,符合条件的,按标准享受奖励。

【受理单位】

区发改局

电话:0571-89520595

8.推进建设试点应用场景

基于“三数一链”框架和治理体系,聚焦工业制造、商贸流通、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城市治理、绿色低碳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赋能打造“数据要素×”重点领域特色应用场景。对在技术、产品和商业模式实现创新突破,并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取得良好示范效应的应用场景,分级分档,按照项目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发挥龙头骨干企业行业牵引作用,聚焦“人工智能+数据赋能”,推动行业大模型与数据要素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孕育新质生产力。鼓励基石数商向中小微企业开放用户、流量、接口、技术等创新和应用资源,组建一批产业链上下游共同体,开展产业链协同创新,形成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的格局。(责任单位:发改局、社会治理中心)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打造的应用场景具有良好的示范效应,入选国家、省或市级“数据要素×”或数据应用类赛事、评选、示范项目、案例征集等。奖励遵循“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项目所获国家/省/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总额低于本条规定标准的,按差额予以补足。

【申报材料】

(1)根据公布的国家、省、市获奖名单发放;

(2)数联网接入设备(“三数一链”终端)采购合同与付款凭证;

(3)获奖项目经审计的投资证明材料。

【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递交申请表及其他举证材料到区发改局,对材料完整性初审;

(2)专家组对资料专业性进行复审;

(3)经专家组认定审核,符合条件的,按标准享受奖励。

【受理单位】

区发改局

电话:0571-89520595

(三)推动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和研发创新

9.加强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数联网等数据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不超过实际完成区内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建)的10%、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补助。支持自主可控、安全可靠信创算力中心建设,为本地人工智能产业提供公共算力服务。(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参与数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且符合以下条件:

①申报的数据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规模超过3000万以上;

②申报的数据基础设施项目可辐射的服务范围覆盖全区以上或覆盖某一垂直行业及以上;

③申报的数据基础设施项目提供的技术能力覆盖数据流通利用全流程。

【申报材料】

(1)数据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认定申请表(见附件8);

(2)提供实际完成的区内固定资产投资的财务信息和审计报告。

【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递交申请表及其他举证材料到区发改局,对材料完整性初审;

(2)专家组对资料专业性进行复审;

(3)经专家组认定审核,符合条件的,按标准享受奖励。

【受理单位】

区发改局

电话:0571-89520595

10.支持使用智能算力

鼓励数商企业使用智能算力(特别是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国产智能算力)开展数据技术研究、产品及应用场景开发。按照年度实际使用算力结算费用,经审核,给予一定比例、额度的“算力券”补助。(责任单位:经信局、高新科创集团)

【申报条件】

具体参照《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关于加快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应用发展的若干意见》(杭高新〔2025〕9号)相关要求执行。

【受理单位】

区经信局

电话:0571-89521792

11.促进数据公开交易平台发展

鼓励数据公开交易平台服务符合条件的企业,经认定,给予平台年场内非关联企业交易额1%的补助,单家平台企业年度补助最高100万元。鼓励龙头企业在浙江大数据交易中心、杭州数据交易所设立行业数据交易平台、交易专区。鼓励安全规范的数据跨境流动,设立跨境数据交易专区。(责任单位:发改局)

【申报材料】

(1)数据公开交易平台认定申请表(见附件6);

(2)平台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平台建设背景、当前运行情况等。同时需提交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包括公司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等;

(3)平台对区内企业提供服务的交易证明(销售合同和发票、平台销售截图等);

(4)交易单位非关联企业承诺书(需承诺与申报的交易对象之间为非关联企业,加盖企业公章)。

【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递交申请表及其他举证材料到区发改局,对材料完整性初审;

(2)专家组资料专业性进行复审;

(3)经专家组认定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区数据公开交易平台名录,按标准享受奖励。

【受理单位】

区发改局

电话:0571-89520595

12.鼓励数商企业研发创新

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星火数商”“星海数商”分别给予为期3年、按研发实际支出额的15%给予最高500万元、200万元的研发投入资助。(责任单位:商务局)

【咨询单位】

区商务局

电话:0571-89520484

13.支持数据创新平台建设

鼓励打造数据要素领域的重点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联合创新中心等高水平创新平台。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1000万元、300万元奖励;对符合条件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研究院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省级研发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省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给予重点支持。(责任单位:科技局、发改局、经信局)

【申报条件】

具体参照《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关于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24〕10号)执行。

【受理单位】

区科技局【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研究院,国家、省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

电话:0571-87703254

区经信局(企业技术中心)

电话:0571-89521792

区发改局(工程研究中心)

电话:0571-89521332

(四)推动数据要素流通标准体系建设和制度创新

14.探索数据要素价值化路径

在数据资产登记、数据资产评估和入表、数据资产金融创新等方面,支持主动探索、先行先试,给予配套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开展数据资产入表活动,对于数据资源首次实现入表且入表金额大于100万元的,可以对企业因数据资产入表所产生的质量评价、资产评估和审计等服务费用予以30%的补助,同一企业数据资产入表补助最高50万元。探索数据要素产权化有效路径,推广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方式,对利用数据知识产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企业,按照年度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月均利率的50%予以贴息资助,每家企业年贴息额度最高200万元。(责任单位: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至少完成一项数据要素价值化探索:

①首次完成数据资源入表且入表金额大于100万元;

②完成数据知识产权认定,并依据凭证获得金融机构质押贷。

(2)产生数据质量评价、资产评估和审计、合规咨询或评估等第三方专业服务费用。

【申报材料】

(1)数据要素价值化探索补贴申请表(见附件9);

(2)依据申请表的类别对应提供:

①完成数据资源入表、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过程中采购专业服务的合同及对应交付物

②本年度和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③金融机构出具的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证明。

【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递交集相应材料到受理单位,对材料完整性初审;

(2)专家组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复审,基于审核结果,依据专业服务费用或数据知识产权质押期限确定补贴金额。

【受理单位】

区财政局(数据资产入表奖励)

电话:0571-89521209

区市场监管局(贷款贴息)

电话:0571-81187949

15.支持数据要素标准体系建设

对企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并发布的,分别给予企业100万元、50万元奖励。企业主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并发布的,分别给予企业20万元、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主导(位列标准参编单位第一位)或参与(国际标准参与无排名要求,国家标准主要参与指前三,行业标准主要参与指前二)数据要素相关标准编制;

(2)标准内容围绕数据要素、数据流通交易、数据治理、数据资产化、数据技术、数据基础设施、数据应用等主题展开;

(3)标准类型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4)申报标准完成发布,且发布时间不早于2024年1月1日。

【申报材料】

(1)标准发布的正式文稿;

(2)标准归口单位出具的申报单位参编证明或在标准归口单位官方网站上标准基本信息(至少包含标准名称、标准编号、标准状态等)与参编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受理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

电话:0571-81187949

16.推动提升数据管理能力

对首次通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DCMM)五级、四级、三级评估以及相关国家标准认证的数商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40万元、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发改局)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通过DCMM或其他数据管理类国家标准认证的三级、四级或五级,具有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等级证书和评估报告;

(2)申报单位通过“基石数商”“星火数商”或“星海数商”评定;

(3)按照实际产生的评估服务费用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40万、50万;

(4)申报单位就单项标准、相同级别进行重复多次认证的,只能申请一次奖励,对已经享受较低等级认证奖励的企业,再次通过更高级别,给予差额奖励。

【申报材料】

(1)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等级证书和评估报告;

(2)在全国DCMM评估公共服务平台“获证企业查询”相关页面的查验结果截图。

【受理单位】

区发改局

电话:0571-89520595

(五)强化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支撑

17.培育数据要素人才

对自主申报入选国家级、省级、市级高层次人才计划的人才给予相应奖励。对企业所聘专家入选浙江省“海外工程师”、杭州市“115”引智计划等专项的,给予用人单位相应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人才推荐进行人才认定,并按规定享受落户、子女入学、购买首套住房、车牌竞价补助等相应人才政策,将数据要素人才纳入区级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责任单位:人才办、发改局、人力社保局)

18.加大金融服务保障

设立数据产业基金。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加大对数商企业的投(融)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发改局、高新金投集团)

19.鼓励开展高水平交流活动

鼓励企业、科研院所和协会举办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数据领域论坛、展会等活动,经事前认定,给予符合条件的承办方50%的场租费补助,单次补助额度最高100万元。(责任单位:发改局)

【申报条件】

(1)活动主题围绕数据要素、数据流通交易、数据技术、数据基础设施等相关内容;

(2)活动应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导向;

(3)同一主体在一年内多次举办同一题材活动,只能就其中一项活动提出补贴申请。

【申报材料】

(1)举办高水平交流活动场地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0);

(2)举办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包括公司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等;

(3)活动方案、参与嘉宾名录、现场照片、会场设计平面图等;

(4)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场地租赁费发票复印件、场地费到账单等。

【申报流程】

(1)活动举办前15天,举办单位提交活动方案、资质证明材料到区发改局备案;

(2)活动结束后30天内,举办单位提交补贴申请表及其他要求材料到区发改局。

【受理单位】

区发改局

电话:0571-89520595

20.优化数据产业营商环境

建设数据要素流通风控法务服务中心,为数据交易市场主体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措施,引导市场规范运行,支持通过“三数一链”进行数据流通交易的企业加入数据要素“改革沙盒”,降低试错成本和运行风险,为数据要素流通和价值创造提供制度空间,推动形成有利于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市场和生态,构建国际国内领先的数据产业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司法局)

三、其他要求

1、提交政策申请表的同时,需提交企业申请表(见附件1);

2、上述申报所有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复印件确保与原件一致,由申请单位加盖公章寄送到受理单位。申请多项扶持政策的,相同材料只需提供一次。

四、申请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五、申请受理流程

1、申报单位递交申请表以及其他举证材料到受理单位,对材料完整性核对初审;

2、专家组对资料专业性进行复审;

3、杭州高新区(滨江)部门联席会议审定名单,符合条件的,按标准享受奖励。

六、名词解释

1、基石数商:具备一定生态组织力,能引领带动所在行业构建数据要素规则体系、推动数据要素流通交易的龙头企业。

2、星火数商:具备创新引领力的“成长型数商”,数据体系稳定可靠,是技术和服务创新的探路者、引领者。

3、星海数商:掌握算法等核心关键技术的“初创型数商”,在创新、数据、经营等素质维度上具备爆发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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