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等要求,加强排放标准与技术规范衔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组织制订了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12月3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我厅。

联系人: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周应品;电话:15366183395;邮箱:zhouyp@jshb.gov.cn。

江苏省环科院夏思佳;电话:13776682880;邮箱:xsjjshb@163.com。

附件:

1、制药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制药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相关单位名单相关单位名单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