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沂河新区分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动标准化创新发展,依据《临沂市标准化创新激励办法》(临政办字〔2025〕54号),现就临沂市2025年度标准化创新激励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我市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以及社会组织,均可申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申请单位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范围的;
(二)申请项目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的;
(三)申请单位近三年内因标准或质量等问题被予以行政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四)弄虚作假的;
(五)不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的。
二、申报范围
(一)主持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
(二)新承担国际、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
(三)通过验收的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单位,获批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家标准验证点的。
申请项目应当是上一年度正式批准发布的标准或取得正式依据的项目。申请项目已获得市级以上其他财政资助、激励或补贴的,不再重复激励。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的统一信用代码证书等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等;
(二)临沂市标准化创新激励项目申报表(附件1);
(三)申报标准制修订激励项目的,要提交标准发布机构批准发布的正式标准文本、申报单位起草位次的官方证明等;申报其他激励项目的,要提交项目确认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四)以上材料需提供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和纸质材料一份;
(五)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各申报单位应认真、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于11月13日前报所在地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初审。
各县区局要强化服务指导,对申请材料、不予受理情形等内容严格审核把关,并于11月20日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汇总后,编制初审报告、填写项目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一并报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
联系电话:5977826
协同账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
电子邮箱:lyscjg_bzhk@ly.shandong.cn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