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做好2026年青海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充分激发广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活力,服务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根据国家“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持和深化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和《青海省省级科技特派员服务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定于近期开展2026年省级科技特派员和科技服务需求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安排
(一)2026年科技特派员拟选派1000人、拟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站100个左右。
(二)省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省内农牧业技术推广单位、农牧业产业技术平台农牧业企业和社会服务机构中的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及乡土人才等(一般应为1966年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职称),按照产业服务方向组成科研团队,依托我省相对固定的企业(合作社)开展先进实用技术成果集成转化及产业化,在此基础上申请选派为省级科技特派员并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三)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团队人数一般为8至10人,团队设负责人1名,一般应由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担任,团队人员构成原则上省级单位人员比例约45%、市(州)级单位人员比例约20%、县(市、区)级单位人员比例约20%、省外人员比例约15%。
(四)科技特派员及工作站面向需求主体开展科技服务,需求主体一般为在乡村振兴和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等方面有科技服务、人才需求的企业、合作社等各类经济实体。由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加强与本级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主管部门的沟通,择优筛选科技服务需求主体,对于配合开展科技服务的企业、合作社优先予以推荐。
(五)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需立足本地农牧业产业发展实际,聚焦县域经济发展、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按照战略规划定位,科学合理确定地方特色优势主导产业,研究提出农业实用技术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熟化和区域共性关键技术集成攻关等产业科技需求。
二、科技特派员及工作站需求推荐
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根据2025年科技特派员工作站选派情况,优先考虑本年度开展科技服务较好的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和科技特派员,鼓励连选连派,持续滚动服务,按照《青海省省级科技特派员服务管理办法》,综合科技服务需求主体和拟推荐科技特派员意见建议,充分对接有愿意参加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单位、科研人员及团队,紧扣地方产业科技需求,提出2026年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和科技特派员的需求数量,填报《2026年科技特派员及工作站需求推荐表》(附件1)。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填报盖章后提交至所在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汇总盖章后于11月28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受理单位进行初审。受理单位初审后提交省科技厅进行复审。如不按期提交申报材料,省科技厅将削减2026年科技特派员和工作站数量。
三、加强科技特派员储备
除地方科技部门推荐之外,省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省内农牧业技术推广单位、农牧业产业技术平台、农牧业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首次拟参加科技特派员工作的科研人员,请填写《2026年首次拟参加科技特派员工作科研人员申报推荐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统一审核盖章后于11月28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受理单位。
四、有关要求
(一)相关表格需在受理单位指导下及时登录青海省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管理与服务平台按照管辖权限逐级进行网络申报、审核推荐,避免工作延误。相关资料不得通过多个渠道同时申报。
(二)省级科技特派员按照要求列入国家“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报国家审核备案,省科技厅将会同省财政厅按核定的选派人数下拨工作经费至科技特派员所服务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相关部门、入选人员需按要求配合开展国家年度考核等工作。
五、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杜 帅、包高良 0971-8219306、8233815
(二)受理单位:青海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有限公司
张宇彬18997068750、杨永春18697260142
邮箱:xxspgzx@163.com
地址:西宁市城东区金桥路36号青海科技创新中心10楼1015室
附件:1.2026年科技特派员及工作站需求推荐表.xlsx
2. 2026年首次拟参加科技特派员工作科研人员申报推荐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