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汕府〔2023〕8号)和《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尾市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汕府〔2025〕5号)精神,我局组织开展 2023、2024年度新增“专精特新”企业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经核对,共有18家申报企业符合奖补条件,我局制定了《汕尾市2023、2024年度新增“专精特新”企业奖励资金安排计划表》,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

如对上述有异议者,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无明确事项或内容的,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科)

电话:0660-3396022

地址:汕尾市汕尾大道中段工信大厦3楼,邮编:516600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1月7日      

附件:

1.汕尾市2023、2024年度新增“专精特新”企业奖励资金安排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