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部署,按照《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质效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黔科通〔2025〕14号)要求,为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促进科技人才服务乡村振兴,决定开展2026年市级科技特派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市内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农林部门等科技人员;鼓励从市外企业科技人员中选派科技特派员。

(二)申报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科技工作,敬业精神强,有较强的责任心,身体健康,能适应服务工作。

2.具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或技术特长,具备3年以上相应领域从业经历,业务能力强。

3.市外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市内科研院校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市内非科研院校专业技术人员需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工作单位和服务对象不在同一个乡镇。

二、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为1年,每年现场服务天数原则上不低于60天,必要时可通过远程方式或委托同一团队人员开展服务,服务时间可计入本人工作量,累计不超过本人应到现场服务时间的三分之一。服务起始时间从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对接服务1-2个乡镇;在服务乡镇开展50人次以上/年技术培训;在服务乡镇示范推广1项以上新品种(新技术),涉及农户10户以上;联结指导至少1个企业创新发展;帮带培养5名以上本土技术能手。

三、征集方式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申报者填写《2026年市级科技特派员申报表》并提交职称证明等相关材料,在职人员经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后签字、盖章,通过邮箱反馈至市科技局。符合申报条件的科技人员,纳入2026年市级科技特派员库,在选派或调整科技特派员时择优选派。

四、政策保障

(一)对被选派为市级科技特派员的科技人员给予2万元/名工作经费。工作经费实行包干制,科技特派员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在扣除保险费后一次性拨付。

(二)加大对科技特派员创新支持力度,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通过许可、转让、技术入股等方式支持科技特派员转化科技成果,保障科技特派员取得合法收益。支持科技特派员围绕农业全产业链开展服务,创办、领办、协办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和涉农企业等。

五、其他要求

请有意愿申报的科技人员于2025年11月20日前按要求将相关申报材料(可编辑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的扫描件)通过邮箱反馈至市科技局(邮箱:374652800@qq.com,电话:0858-8269362),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2026年市级科技特派员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