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科技局、常州经开区科促局,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独角兽企业快速成长,更好地构建覆盖种子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独角兽企业等高成长性企业的梯度培育体系,现启动“发现种子独角兽”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种子独角兽企业培育计划标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科技型企业;

2.获得过投资且尚未上市;

3.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2020年及之后成立),获得过投资且尚未上市,估值不小于1亿人民币,或2015-2019年内成立且估值超过2亿人民币。

二、组织工作要求

1.由各辖(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标准的企业填写《种子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见附件1),根据实际情况收集相关佐证材料(证明材料1、2、3)。

2.各辖(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将《种子独角兽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盖章电子版、汇总表Excel)、《种子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见附件1,盖章电子版、信息简表Word),于11月18日(周二)下班前报送至常州市科技局高新处。

三、其他事项

1.企业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假出资、虚构事实等弄虚作假行为。

2.各辖(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组织工作,对企业填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认真摸排本地符合条件的企业。

3.已经申报过2025年江苏独角兽和潜在独角兽的企业,如材料无更新则无需再次申报。

市科技局高新处联系人及电话:汪  伟,85681525

邮箱:czkjgx@163.com

附件:1.种子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

     2.种子独角兽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