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工信局,相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企业对标行业能效标杆水平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前期,我厅会同财政厅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自治区工业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新工信节能〔2025〕9号)。结合各地(州、市)实际申报情况以及2025年项目入库情况,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1.具体申报条件参照《关于开展2025年自治区工业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新工信节能函〔2025〕37号)、《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自治区工业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新工信节能〔2025〕9号)的相关要求;

    2.请各地(州、市)工信局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本地工业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做到全覆盖、不遗漏,严格按填表说明和表格模板(附件2)完成项目补充入库并如期上报。未纳入年度自治区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库的,专项资金不予支持。

    3.请各地(州、市)工信局组织入库项目中有意愿申报2026年自治区工业领域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企业,认真填写表格(附件2)并按要求完成项目申报书材料(附件1)。

    二、申报时间

    项目按属地原则报当地工信部门,各地(州、市)工信部门充分征求同级发改、生态、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意见建议,于2025年12月1日前将与同级财政部门会签文件、自治区工业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情况表、企业项目申报材料(申报书封面及内页落款处加盖公章,左侧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同时提供电子版刻录光碟粘贴申报书内侧)纸质版报送至自治区工信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电子版发至蓝信或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阿尔达克

    联系电话:0991-4523691

    邮   箱:jnc@xjeic.gov.cn

    蓝信账号:胡杰

    附件1.工业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2025年自治区工业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情况表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