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聊城市“科技副总”管理办法》(聊市科发〔2025〕11号)有关要求,经有关单位推荐、市科技局党组会研究,拟聘任刘庆同等65人担任聊城市“科技副总”,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人;个人提出异议的,在书面材料上手签真实姓名并注明身份证号码及有效联系电话,经单位审核无误后提交。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电话:0635-8378987
地址:聊城市高新区黄河路16号聊城市科技局309室(邮编252000)
附件:第五批拟聘任企业“科技副总”名单.xlsx
聊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