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方向及支持方式
(一)粮食作物机械装备。
1001:水田混合动力轮式拖拉机研产推用一体化,补助700万元。
1002:水稻智能化覆膜插秧复式作业装备研产推用一体化,补助600万元。
1003:电动自走式水田高效行间除草机研产推用一体化,补助500万元。
1004:10kg/s喂入量水稻智能低损联合收获机研产推用一体化,补助1100万元。
(二)特色农业机械装备。
2001:适用于现代设施种植轮/履智能通用底盘及作业装备研产推用一体化,补助500万元。
2002:丘陵茶园多功能履带管理装备研产推用一体化,补助600万元。
2003:肉鸭立体养殖关键装备研产推用一体化,补助600万元。
2004:河蟹智能捆扎分级分拣装备熟化应用,补助8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企业、科研院所和推广机构组建的企科创新联合体,并签订联合协议。参与项目实施单位为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强制造能力的农机制造企业和较好科研能力的科研院所。
2.生产制造企业须拥有完备的生产制造设施和机械加工设备,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能足额提供配套资金,具备零部件及整机生产制造的各项保障条件。
3.科研院所应掌握所申报项目领域的国内外最新发展动态,在该申报领域具有一定科研技术优势,具有与项目相关的前期工作基础,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
4.推广机构应掌握辖区相关产业发展布局情况,具备指导制定农机农艺技术规范、协助开展研发机具检测鉴定、技术示范推广、应用场景建设和人员技术培训的条件。
5.联合体所有单位近三年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在税务、信用、环保和劳动保障方面无重大不良记录。
(二)首席专家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为创新联合体内单位在职人员,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被聘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在57周岁以下,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备较强的统筹协调沟通能力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能够承担一体化试点项目的管理与实施任务。
3.具有过硬的专业技术素养,有承担过省级及以上农机装备技术相关项目的经历,在农机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4.遵纪守法,无不良科技诚信记录。
(三)申报或参与申报的企业须提供配套资金,总额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额度的70%,并签订《配套资金承诺书》。
三、申请方式
项目采用竞争择优方式组织。申报单位自愿提出申请,按要求于2025年11月21日前向省农业农村厅提交《省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申报书》等申报材料。
四、联系方式
省农业农村厅农机装备处高晋宇,电话:025-86263170;
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魏崇辉,电话:025-86263713;
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纪晟,电话:025-83633155。
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月光广场8号江苏农林大厦1308室;邮编:2100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