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推动经济稳中求进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沈政发〔2024〕4号)文件工作安排,市商务局组织开展对“老字号”企业给予奖励项目兑现工作,经各相关地区推荐申报,市商务局审核,拟对11户2024年获评“沈阳老字号”的企业予以奖励,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11月15日—21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机关纪委反映。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23768215
市商务局机关纪委:22726529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529-1号
附件对“老字号”企业给予奖励项目拟奖励企业名单.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