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各园区管委会,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加快推进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根据《长沙市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实施方案》(长工信发〔2025〕17号)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基础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企业应为长沙市内注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汽车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作为申报主体)。已获评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智能工厂的单位不再重复申报。
(二)企业应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企业及其产品需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
(三)企业近三年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等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厂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工业操作系统、系统解决方案等安全可控,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风险可控。
(五)企业应建立智能工厂统筹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组织机制,拥有一批智能制造专业人才。
(六)企业应已完成湖南省智能制造企业、智能制造生产线(车间)、智能工位调度管理系统(https://im.smehn.cn/home/index.aspx)信息的填报工作。
(七)企业应当通过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达到国家标准GB/T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
(八)企业须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支持开展智能工厂建设总结和宣传,积极推广典型经验。
二、组织实施
(一)组织申报。各区县(市)、园区组织本辖区内制造业企业在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指导企业按照基础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开展自建自评,并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编写《长沙市基础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书》(附件1)进行申报。项目通过长沙市企业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sqyfw.cn/)进行线上申报。
(二)项目推荐。各区县(市)、园区应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复核,出具初审意见,并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各区县(市)、园区在项目推荐前需先完成“湖南省智能制造企业、智能制造生产线(车间)、智能工位调度管理系统”审核。
(三)组织评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进行专家评审、现场复核。
(四)公示发布。对通过认定的企业名单,将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公示后进行发布。
三、工作要求
(一)原则上须先获评基础级智能工厂才予以推荐申报省级先进级智能工厂。
(二)获评基础级智能工厂的企业在市级智能制造、数字化转型相关政策中予以优先支持,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智赋万企”相关项目。
(三)请各区县(市)、园区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辖区内企业应报尽报,认真筛选和审核,按优先顺序填报推荐汇总表。
(四)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各区县(市)、园区应在“长沙市企业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智能制造企业、智能制造生产线(车间)、智能工位调度管理系统”中完成相应审核后,将推荐文件(一式二份)及汇总表电子版、企业智能工厂视频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工业处。
四、联系方式
(一)项目申报:装备工业处,88666021。
(二)申报系统咨询:0731-82183079(企服平台客服,处理登录与注册问题),17872306033(申报平台客服,处理资料填报及提交问题)。
附件:
1.长沙市基础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书
2.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
3.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
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
5.长沙市基础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