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功能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温州市重点产业链创新联合体及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通知》、《温州市重点产业链创新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温科发〔2025〕8号)等文件规定,我局已完成2025年温州市重点产业链创新联合体备案及市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创新联合体)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牵头的温州市电气产业链新能源智能电器技术创新联合体等41个重点产业链创新联合体备案,同意上述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合作单位申报的“高性能固态开关产品研发及产业化”等68项市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创新联合体)立项,安排财政补助资金4206万元(清单详见附件1、2、3)。

二、请项目负责人须在11月21日至11月26日期间通过温州“科企通”完成合同签订,不需报送书面材料,具体路径为: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我的”-我的办事-合同记录(网址:https://kjdn.wenzhou.gov.cn)。项目合同书的相关条款原则上应与项目申请书的各项指标及可行性报告内容一致,不得以补助经费未达到申请经费数额为由更改项目合同书内容。

三、承担单位在签订完合同后,须在11月21日至11月26日期间在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根据产业方向分类进行资金拨付申请(网址:http://reward.wenzhou.gov.cn/app),以项目承担单位为主体,统一在线填写提交《重大专项项目奖励申请表》(一个单位填写一张申请表,经费额度详见附件),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要及时登录奖励系统审核申请表。

四、本期项目经费按财政体制分担下达,区(功能区)级项目承担单位,其项目补助经费由市级财政与区(功能区)财政分别分二期全额兑付(本期兑付60%,中期检查通过后兑付40%)。温州市本级项目的承担单位由市科技局兑付项目补助经费。乐清市、瑞安市、永嘉县(非山区五县项目)、苍南县(非山区五县项目)、平阳县(非山区五县项目)、龙港市地区的项目承担单位,其项目补助经费由各县、市财政自行负责。

五、各归口管理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六、重点产业链创新联合体科技攻关机制属探索性工作,需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持续优化完善。实施中若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联系电话:

市科技局高新产业与自创区建设处胡贤波88962057

科企通黄良孟88962019

附件:1.2025年温州市重点产业链创新联合体备案情况统计表

2.2025年温州市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创新联合体)立项和经费情况统计表

3.2025年温州市重点产业链创新联合体备案名单及市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创新联合体)立项项目清单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