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工信规〔2024〕13号)和《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申报指南的通知》(闽工信联石化〔2024〕72号)要求,经组织申报、地市初审、专家评审、部门复审等程序,现将拟认定的2025年福建省第二批化工重点监控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0591-87569034(石化处),87568927(传真)

      0591-87846409(机关纪委)

附件:拟认定2025年福建省第二批化工重点监控点名单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