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技兴荆楚”工程服务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31号)精神,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鄂人社函〔2024〕93号)要求,经单位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省级审定,现确定武汉生物工程学院等10家单位为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单位,湖北武汉葛洲坝实业有限公司葛洲坝大酒店董新洲大师工作室等20家单位为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

各地要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指导项目单位认真开展项目建设,切实发挥项目效益。

一、加强资金管理使用。各地应加强工作指导,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和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期内完成目标任务。基地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置技能研修实训设备、完善培训基础设施、聘用指导教师、开发高技能人才培训课程、开展与教学有关的科研、评价、竞赛活动等。大师工作室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培训设施设备材料购置、技能交流推广等。各项目单位要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做好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严禁违规使用。各地要建立完善资金使用监督机制,切实保障财政资金规范使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

二、切实发挥项目效益。各地要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切实发挥基地和工作室在培养高技能人才方面的引领、推动作用,积极开展或参与全省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技能人才评价、职业技能竞赛、技能攻关、传技带徒、交流协作等工作。充分发挥在行业内、产业内、区域内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为高技能人才队伍发展提供支撑。

三、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各地要结合实际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并建立项目绩效管理机制。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将按照《关于印发湖北省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考核评估和绩效管理办法及细则的通知》(鄂人社办发〔2025〕18号)要求,对建设期内的项目进行考核评估和绩效管理,建设期满后对项目运行效应发挥情况进行分批次评估。不符合建设条件或考核评估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一年内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取消项目称号、停发或追回建设资金。

附件:1.2025年度湖北省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单位名单

      2.2025年度湖北省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单位名单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财政厅

2024年1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