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烟台市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类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烟市监字〔2025〕164号),现将2025年度烟台市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类有关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5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烟台市市场监管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有效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电话:0535-6242967 邮箱:zscqyck@yt.shandong.cn
附件:2025年度烟台市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类有关项目 名单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5日
附件
2025年度烟台市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类有关项目名单
一、烟台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项目
| 序号 | 项目承担单位 |
| 1 | 烟台大学 |
| 2 | 滨州医学院 |
| 3 | 烟台南山学院 |
二、烟台市专利转化支持项目
| 序号 | 项目承担单位 |
| 1 |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
| 2 | 烟台艾德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3 | 山东创瑞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三、烟台市市场化服务机构专利创造运用项目
| 序号 | 项目承担单位 |
| 1 | 山东上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 2 | 烟台智宇知识产权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3 | 北京中创博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烟台分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