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科技成果登记与信息公开的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对“芯片电感粉末成形模具的研发”等27项成果登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成果转化科马杏玲

 电 话:0752-2869300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31号10楼1002室

 附件:科技成果登记公示信息汇总表(2025年第四批)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