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5年第31号),辽宁省发展改革委起草了《辽宁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9月30日前反馈至辽宁省发展改革委。邮箱:fzgghzc@163.com,电话:024-86898798

附件:《辽宁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