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口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增强乡村产业发展活力,激发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动力,培育乡村产业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市级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资金和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农〔2025〕52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市级科技农业(农产品加工)项目申报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区内“链主”企业、骨干企业、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
二、支持建设内容
支持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等环节及农产品加工“智改数转”等环节;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工设备更新;支持本地预制菜企业建立完善智能化设计研发、生产加工、冷藏仓储、分拣配送体系。申报项目原则上为2025年度新建项目,且未享受或列入其他财政资金奖补,项目最迟于2025年12月前完成。
三、补助标准及依据
市级财政资金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30%进行补助,具体补助金额根据申报项目类别个数以及市级资金补助额度统筹分配。项目实施主体需提供完整规范的项目材料,主要包括采购资料、建设过程管理资料、财务资料、审计报告等。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主体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向属地农业农村部门申报,严禁弄虚作假、夸大投资套取财政补贴资金。
(二)初审推荐。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收到项目申报材料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审核,重点审核项目建设内容的可行性以及合理性,并报送区城乡发展局。
(三)区级复审。区城乡发展局、财政局联合组织开展部门复审、集中会商,确定项目及项目补助额度,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部门联合行文下达补助资金。
五、申报材料清单
1.《2025年度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2.《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3.《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4.其他附件材料:营业执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或规上企业资质证明等。
六、其他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项目申报要求准备材料(一式二份),并于2025年9月25日前报送至科技大厦1107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韩华为;联系电话:68751152。
附件:1.2025年度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2.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3.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4.苏州高新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信息表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乡发展局
2025年9月17日
附件1:2025年度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附件2: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附件3: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4:苏州高新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信息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