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高新技术企业异地迁移的规定,甘肃金川瑞翔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了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和证书继续有效,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

特此公告

附件:甘肃省2025年异地迁入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甘肃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