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中意宁波生态园,各有关单位:
根据《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余政发〔2025〕5号)和《<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科技政策实施细则》(余科〔2025〕34号),为鼓励企业与国内外高校院所和科技企业开展联合研发、委托开发活动,充分发挥产学研协同创新效能,现就2025年度我市企业有效期内的科技合作项目备案及项目补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年度申报备案的项目,应为企业与国内外高校院所、科技企业之间签订的、目前仍在有效期内的技术开发合同,且在本年度已为该合同发生实际支付。
二、申报时间
申报系统项目备案及补助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17:00。
三、申报材料
企业需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1、2025年度已发生实际支付的技术开发合同;
2、技术合同登记证明;
3、技术输出方是企业的,上传其营业执照副本;
4、本年度支付的银行支付凭证及发票。
四、申报限制条件
企业存在以下情形的,不纳入此次备案范围:
1、列入科技诚信失信名单的;
2、该合作项目作为主要研发内容已申报各级各类政府项目并获得资金支持的;
3、虚有形式而无实质性研发的项目。
五、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录“余姚科技创新数字导航”(https://stbrain.kjj.ningbo.gov.cn/yy),点击右上角“登录”,选择“法人登录”模式,点击“前往浙江政务服务网”按钮,使用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系统,进入“办事大厅”,选择“科技合作项目备案”一栏,点击“在线办理”按钮进行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
2、企业已经备案的科技合作项目产生付款的,登录同一网址在“科技合作项目补助”栏上传支付凭证及发票【填写银行付款凭证的凭证号或业务识别号并上传该凭证(非企业记账凭证),发票号须填写发票识别码】,并填报相应内容。
六、其他事项
1、请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中意宁波生态园通知属地相关单位,做好2025年度科技合作项目备案及合作项目补助申报工作。
2、市科技局联系人:
黄建业电话:89553542
常 飞电话:89553545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74-87811024
余姚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