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兰州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5〕152号)要求,为做好我省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利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应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信誉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申报专利需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三、推荐渠道及名额
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省级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不包括学会、商会,以下简称协会)、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等进行推荐。
专利权人地址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申报项目,可通过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上报,其中由院士推荐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均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该项目的推荐单位(不占省局推荐名额);此外还可通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等其他推荐渠道直接推荐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占省级知识产权局推荐名额)。
(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名额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名额为9项,其中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推荐数量为7项、外观设计专利推荐数量为2项。
(二)院士推荐并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推荐单位的名额
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名院士仅限推荐1次,不占省局名额。
(三)示范企业自荐并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推荐单位的名额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每两届1个名额,即未自荐参评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示范企业,本届可自荐参评。不占省局名额。
(四)其他推荐渠道。申报参评的专利,还可通过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全国性行业协会等其他渠道申报推荐,直接将项目申报资料报送相关推荐渠道,不占省局推荐名额。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院士、示范企业3个推荐名额渠道申报的项目,均须报辖区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审查汇总后,统一推荐报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有关流程
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坚持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优先推荐具备突出的专利产业化效益或社会效益,特别是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前沿科技领域、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对发现存在较大数量(比例)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其申报、推荐、参评或获奖资格。
(一)单位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并在本单位通过网络或书面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25日前上报至辖区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市州推荐流程
各市(州)局对辖区内各渠道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相关要求的项目于11月28日前统一报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省局推荐流程
1.初步推荐。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专利的专利质量、技术先进性、专利运用及保护措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等要素进行综合审查,遴选高质量专利,提出拟推荐项目名单(含示范企业自荐和院士推荐的项目)报甘肃省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时报省委省政府审核同意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初步推荐。
2.考察。国家知识产权局反馈正式推荐建议名单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通知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辖区内推荐项目的全部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进行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等部门意见。其中:
(1)对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还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意见;
(2)对企业及其负责人还应当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意见,对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增加征求统战、社会工作部门和工商联意见;
(3)对军队单位及其人员应当征求军队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政法、审计等部门意见;
(4)对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还应当征求社会工作、民政等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意见。
3.正式推荐。完成各市(州)考察程序的项目,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正式推荐项目,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报送正式推荐项目及材料。
五、材料报送
(一)申报项目需提供如下材料:
1.申报项目清单(附件2),纸质件(加盖公章)和电子件各1份。
2.申报单位公示文件和公示结果报告,纸质件1份(加盖公章)
3.项目资料,纸质件和电子件各1份。每个推荐项目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可以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平台网址:https://www.zlcp.org.cn/)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4.院士推荐渠道的申报项目,还需提交推荐意见书(需院士签名,附院士证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4),纸质件和电子件(PDF扫描件)各1份;
(二)所有项目的电子件存储在U盘中,并用标签标注推荐单位名称(院士姓名)。
1.每个推荐项目制成一个独立的文件夹,以专利号命名,例如“20121002****.*”内部存放中国专利奖申报书、附件材料、授权公告文本;
2.申报书为WORD2007文档格式,从国家知识产权网站下载后未更改格式,以“专利号+申报书”作为文件名。例如“20121002****.*+申报书”;
3.所有附件材料嵌入一个PDF文档,以“专利号+附件”作为文件名(附件要制作目录)。例如“20121002****.*+附件”;
4.授权公告文本为PDF文档格式,以“专利号+授权公告文本”作为文件名。例如“20121002****.*+授权公告文本”。
(三)推荐材料。请各市(州)局于11月28日前,将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申报材料(电子件,以U盘储存)、推荐函(附件3)、院士推荐意见书(附件4)和推荐项目清单(附件5,)等材料纸件及电子件报送省市场监管局,逾期不再受理。
六、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局要高度重视本届中国专利奖的申报推荐工作,积极动员和指导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做好申报工作,用足、用好各推荐渠道及名额,优先推荐近5年获得甘肃省专利奖的项目。同时对推荐项目的参评条件、报送材料、推荐程序、公示情况等进行审核,确保相关材料完整、真实、准确,不存在涉密内容。尤其要严格审核和指导各申报单位的项目推荐理由内容,重点突出参评专利的价值和优势。
(二)各申报主体应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加强与辖区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沟通汇报,高质量完成申报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5年修订版)》等资料请自行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下载。
(三)为便于落实后续相关奖补政策,请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单位)、行业协会等其他渠道直接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参评专利项目,填写《通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全国性行业协会等其他渠道推荐项目备案表》(附件6),务必于2026年1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未按要求备案的获奖项目一律不予落实奖励资金。
所有材料报送方式为面交或通过快递邮寄;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未送达的项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均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处 杨海冰
联系电话:0931-8533597
邮箱:610338373@qq.com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279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909室
附件:
1.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甘肃省)
2.申报项目清单
3.单位推荐函
4.院士推荐意见书
5.推荐项目清单
6.通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全国性行业协会等其他渠道推荐项目备案表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