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县(市)财政局,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

根据《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关于下达2026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行〔2026〕152号),现将2026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相应追加2026年度“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预算指标。

请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认真组织,加强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目标管理。各有关市县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市场监管、药品监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将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能力建设。同时,要按照《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24〕140号)规定,切实加强补助资金管理,组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6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分配表

   2.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食品监管)(2026年度)

   3.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药品监管)(2026年度)

 

 

浙江省财政厅

2026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