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区)经发局(经发办、经财办):

  根据《相城区工业经济优化提升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试行)》(相政发〔2023〕17号)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度相城区工业经济优化提升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四批)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申报主体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①在苏州市相城区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②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③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记录;④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为非C-和D类企业;⑤满足《2025年度相城区工业经济优化提升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四批)申报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指南》)中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二、申报流程

  1.申报方式及材料要求。项目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线上申报需通过“相城区惠企通服务平台”(网址http://xcqfzx.szxc.gov.cn/)进行申报,下载并填写各申报事项要求的材料附件,申报承诺书(附件2)、资金申请表(附件3)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后上传系统,其他附件根据实际要求进行上传。具体线上申报操作流程,请仔细阅读《惠企通平台使用指南(企业版)》(附件4)。同步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须保证线上线下材料一致。

  2.申报时间。企业申报开始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各地工信部门线上初审及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9日。

  3.项目初审。各地工信部门对申报单位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初审并推荐上报,根据初审结果填写《2025年度相城区工业经济优化提升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四批)推荐汇总表》(附件5)和《2025年度相城区工业经济优化提升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四批)初审情况确认表》(附件6),并加盖公章报送至产业协调科,无需上传至系统,未经审核通过的材料不予受理。

  4.项目核查。专家核查由区工信局统一组织开展。区工信局将统一组织查询企业近三年度的信用信息(以查询日期为节点)、最近一次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结果。

  5.资金兑现。本次专项资金将根据申报主体线上填写的数字人民币账号、数字人民币开户行信息拨付,为保证资金及时到位,请申报主体尽早开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

  三、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工信部门要迅速行动,明确专人初审,确保区内广大企业的知情权。二要规范兑现程序。各地工信部门要强化资金兑现过程性审查,确保项目推荐程序公正性和规范化。三要严禁弄虚作假。各地要切实负起责任,对照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严格把关,对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实际情况纳入征信系统,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27号令)相关规定,追回奖励资金。四是加强绩效评价。各地工信部门要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对专项资金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其他说明

  同一年度同一企业不得重复申报《相城区工业经济优化提升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试行)》中的资金评审类项目。

  联系电话:

  区工信局产业协调科 85182072

  相城经开区经发局(招商局) 65799022

  相城高新区经发局 69226190

  高铁新城经发局 66150290

  度假区(阳澄湖镇)经财办65427196  

  黄埭镇经发办 65718868

  渭塘镇经发办 65401160

  望亭镇经发办 66700562

  黄桥街道经财办 65468552

  太平街道经财办 65439558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 69595583、69595584

  附件:

  1、2025年度相城区工业经济优化提升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四批)申报指南

  2、2025年度相城区工业经济优化提升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四批)申报承诺书

  3、2025年度相城区工业经济优化提升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四批)申请表

  4、惠企通平台使用指南(企业版)

  5、2025年度相城区工业经济优化提升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四批)推荐汇总表

  6、2025年度相城区工业经济优化提升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四批)初审情况确认表

苏州市相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