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3〕276号)有关要求,省科技厅组织了项目征集和评审工作,现对拟分配到企业的项目(见附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项目持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省财政厅科技文体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我厅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护。
联系电话:0791-87287631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芳湖路2166号
邮编:330209
附件: 2026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拟支持项目(企业类)公示一览表.xlsx
江西省财政厅
2025年12月8日

